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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20-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20〕52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20-11-25 公开日期:2020-1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狠抓安全生产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坚决扛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政治责任,确保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狠抓安全生产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坚决扛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政治责任,确保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恽淇丞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邵  玲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芦水忠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华 阳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贵生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朱亚南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王叶圣、吴滔、薛卫平、黄春林、张彤光、陆正团、张秋霞、徐昕逸、徐建明、肖俊、钱剑峰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牵头落实会议、材料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副局长芦水忠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正团任办公室副主任。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局机关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安全职责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国有资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强化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使用过程管理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损坏、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建处: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基建项目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强化基建项目安全督查,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管控基建项目安全风险。

三、公务用车管理处: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务用车运行安全。

四、安全保卫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指导、协调、监督市级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各项风险和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市级机关反恐、防灾等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相关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五、市级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市行政中心及延伸服务点内部防灾、减灾、极端天气应急处置,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及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程;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季检、月检、周检、日检),做好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加强市行政中心及延伸服务点信息化系统安全监测,确保系统安全运行。承接局机关信息化系统安全维护工作。

六、市机关幼儿园:负责常州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各成员单位校门出入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儿保卫生安全、日常活动组织安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演练,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日检、月检、学期检、节前检),强化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七、市直属房产管理处:负责市级机关经营性房产和直属公房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房屋及设施设备安全巡查、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强化砖木结构和文保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突出夏季防洪、秋冬季防火、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加强承租户装修改造安全监督管理。

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强化责任意识,主动靠前、担当作为。要认真研究,加快制定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机关处室要统筹谋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要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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