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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56/2015-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审发 〔2015〕31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15-04-09 公开日期:2015-04-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现将《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审计局

    2015年4月9日

    

    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审计工作的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深化年”等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围绕审计工作,以完善审计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重点,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深入落实普法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 深化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部署。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精神,深化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部署,健全审计机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市审计机关在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工作督查、考核评估等相关制度,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要点),加强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

    2.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要加强本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要保证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和人员结构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在市、区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下,探索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并积极开展法制机构人员轮训工作。

    二、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3. 规范审计机关行政权力运行。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要强化对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定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责任清单,细化部门责任,理清责任边界,健全监管制度,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

    4.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细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5个法定程序。健全事前听取意见和事后报告、报备制度,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

    5. 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要设立法律顾问或法律顾问委员会,建立健全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成果深化等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机制。

    6. 加强现场管理,深入推进项目审理工作。全市审计机关要牢牢把握决定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的要求,做好依法审计的践行者。全市审计机关要探索建立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审计现场实施流程,努力达到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落实目标责任的制度效果。在推进审理方面,继续推进基层审理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理工作,切实提升审理的覆盖面和质量控制水平。全市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审理工作机制,加强机构(人员)配置、整合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能、落实质量责任,不断夯实审理工作根基。

    7. 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全市审计机关要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市局将继续开展全市审计机关业务质量检查工作,通过业务指导、现场点评、集中通报等方式,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揭示问题、提出要求、规范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8. 做好优秀审计项目申报管理工作。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省审计厅、审计署地方优秀审计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查,如实报送,确保优秀审计项目质量过硬、真实可靠。要认真、积极实施审计项目,争取涌现出部分省审计厅、审计署地方优秀审计项目。

    9.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及时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联系沟通,指导其落实相关措施,增强其依法接受监督和依法执行决定的法治意识;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推动其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完善治理,有效防范。

    10. 部署实施“两法衔接”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积极部署实施“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要加快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梳理执法事项目录,积极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沟通与对接,建立健全审计移送有关制度。

    三、营造良好审计法治环境

    11. 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方略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经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市、区两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会的有关部署,要将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方略学习好、贯彻好和宣传好。

    12. 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全市审计机关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确保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两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全市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促使审计人员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

    13. 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全市审计机关要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全面展示依法行政工作成果,并能推出一批优秀审计人员和优秀审计项目。

    14. 认真迎接“六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全市审计机关要全面回顾,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保考核。要善于发现自身亮点和查找自身不足,对亮点积极总结和宣传,对不足及时整改。力争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在“六五”普法终期考核中取得优良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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