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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考评指标(2017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20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12-29 公开日期:2018-01-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考评指标(2017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考评指标(2017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指标(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办法(试行)和考评指标(2017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35号)、《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51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推动辖市、区人民政府积极履行教育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考评实施
  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当年重点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动态调整年度考评指标。考评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结果运用、整改落实。
  二、考评内容
  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开展,包括依法治教、各类教育、素质教育、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内容。
  1. 依法治教方面。主要考评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情况,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情况,教育结构优化和学校布局规划情况,教育系统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等。
  2. 各类教育方面。主要考评各级各类学校达标情况,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情况,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情况,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特殊教育、社会教育、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等。
  3. 素质教育方面。主要考评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情况,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情况,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
  4. 师资队伍方面。主要考评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教师规模和配置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教师待遇落实情况等。
  5. 经费投入方面。主要考评财政教育经费落实情况,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教育情况,资助困难群体入学就学情况等。
  考评内容可另设加分项和扣分项。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或出现严重负面影响的,视情形给予单独加分或扣分。
  三、考评程序
  1. 发布通知。考评采用县级自评、市级考评的办法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每年年初向辖市、区人民政府印发教育工作考评通知。
  2. 县级自评。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对照考评指标,对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改,形成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于每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辖市、区人民政府对自评报告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市级考评。每年第一季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辖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集中汇报展评。3月份,组织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专家和督学赴辖市、区实地考评检查,同时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
  4. 结果反馈。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和督学,依据集中汇报展评情况、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实地考评检查情况、市级层面掌握的动态监测数据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形成初步考评结果、考评报告、问题清单,于每年4月底前向辖市、区人民政府反馈。
  四、结果运用
  1. 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考评工作形成督导报告和问题清单向市政府报送,向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反馈,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 建立督导整改回访制度。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督导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问题清单,应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形成整改计划并予以整改,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回访跟踪整改。
  3. 建立奖惩问责制度。考评结果作为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市级奖励性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附件:常州市对辖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评指标(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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