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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3-001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医保价格〔2023〕88号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2023-06-26 公开日期:2023-06-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项目价格管理。各医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规范价格行为,合理制定新增项目试行价格,并按规定以正式文件将自主定价情况报隶属地医疗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做好价格公示等工作。

二、明确医保支付类别。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95号),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用期内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丙”类管理。新增部分特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范围见附件2。

三、加强价格项目监测。各级医保部门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跟踪项目执行情况,以季度为周期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测。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31号)附件1附件2附件3

          2. 新增部分特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范围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新增部分特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范围

编码

项目名称

特殊医用材料名称

 

医保支付范围

2202

B

2202- 1

影剂

310603002

创辅助通气

310603002- 1

一次性使用无创

呼吸机管道

310702004

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术

310702004-2

融导管

320400005

经皮左心耳封堵术

320400005- 1

左心耳闭合系

320400008

经皮二尖瓣夹闭术

320400008- 1

尖瓣夹闭器

331303008-b

会阴体悬吊

331303008-b- 1

悬吊带

331306008

经宫腔镜子宫肌瘤

切除术

331306008- 1

次性宫腔镜组织切割器

限用于宫腔粘 膜下子宫肌瘤,直径≥3cm

430000001

通针刺

430000001- 1

一次性针灸针

430000005

针刺

430000005- 1

一次性针灸针

430000029

通脑活络针刺疗法

430000029- 1

一次性针灸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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