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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10243/2022-0006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2〕42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2-12-14 公开日期:2022-1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焦服务“532”发展战略,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2022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行政许可、严肃行政处罚、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应急管理,努力打造一个依法行政制度完备、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的法治应急。

一、扎实开展学法普法

(一)强化法律学习与培训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委将普法教育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年初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的专题会议,将宪法、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法治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学法用法执法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2022年,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结合党的二十大召开、“全国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内容多次组织集中学习,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开展申领执法证岗前培训,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考试,2022年度,我局通过考试新申领执法证件9张。组织赴四川大学开展为期5天应急管理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参加省厅组织的8期为期5天的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班。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培训辅导、讨论交流等形式推动专题片学习全覆盖。12月,邀请市检察院何露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若干问题探讨》专题讲座。三是依托业务培训和竞赛筑牢业务基础。通过“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江苏省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第二届应急管理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组织开展1次执法实务培训研讨、3期执法季度研讨、3期换装队列训练、5期执法论坛,编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汇编》,制作分享4期执法大练兵学习参考资料。

(二)强化多手段普法宣传

一是结合执法检查开展普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手把手”对企业进行指导,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告知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指出问题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同时给出整改建议。在询问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依据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等进行详细讲解说明,引导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性质、危害后果等,自觉接受处罚,把问题解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二是结合主题宣讲开展普法。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普法宣传活动4千场,参与23万人次。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普法宣讲活动,共计宣讲485场,覆盖企业8778家,覆盖企业员工41948人次。会同市金融监管局对上市后备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宣讲。开展“5•12”防灾减灾主题在线访谈、防灾减灾报刊专版、龙城大厅宣传展板宣传。三是依托“以案释法”开展应急普法。制作典型案例宣传活页,发放至基层、企业1000余份,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栏目开展“以案释法”,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四是结合警示教育开展普法。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应急普法作用,今年以来,常州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面向企事业单位和考试学员17000余人开展应急普法,与地铁宣传、微信竞答等形成宣传合力,常州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VR线上展馆“云观展”人数达到5.68万人次。组织各地区、各重点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赴九龙汽车灯具厂“5•30”火灾事故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普法。五是开展集中普法。“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市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观看近5年来省内10起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案例,做到规上规下企业全覆盖,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在地铁一号线开设“安全生产月”主题专列,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主题海报、主题元素,在人流密集的站点设置安全主题灯箱;在常州新闻栏目每天定时播放安全生产公益短片,在交通广播电台开播“安全生产月”主题栏目,重点介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公共安全知识、自然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依托“常州应急”微信公众号,开展微信有奖知识竞答,2万多名市民积极参与。

二、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

(一)继续实行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严格执行《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我局共有公职律师3名、法律顾问1名,直属单位另有法律顾问1名。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我局涉法事务的质量和成效,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日常指导、教育培训等方面专业指导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为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支撑。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事故调查有关制度

印发《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常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三项制度”,及时通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意见》,明确事故调查效能、责任追究、落实整改、警示教育、信息公开各项要求。

(三)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

继续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上公示,并根据职能的变化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与管理。经再次梳理,行政处罚事项从294项减少至222项,行政强制事项从6项减少至5项,行政奖励事项从5项减少至4项,行政许可事项仍为5大项8小项,行政备案事项从3项增加至4项(划出1项,划进2项)。开展第三批市设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梳理5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涉及我局的权力事项。开展年度市级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评估,向市委编办提交本部门权力清单自评报告,对组织保障、权力清单的编制、公开、动态管理以及权力事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三、全方位履行监管职能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一是“权力下放”,落实权力事项委托办理。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委托实施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将部分市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部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等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办理。自今年4月份以来,各辖市(区)审批部门受市局委托办理市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17件,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29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7件。二是“智能导办”,推进服务事项精准办理。研究梳理出全市范围内高频办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等4项服务事项作为“好办、快办”事项,通过绘制审批流程办理导图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事项个性化办理流程,通过“情境代入”的对话式导办服务机制指导办事人员办理相关业务,截至11月底,全市范围内通过“智能导办”服务办理各类审批事项400余件。三是“准营准办”,创优“一件事”套餐办理。以“我要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储存)一件事”为抓手,研究确定“我要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储存)”申请材料清单、服务指南,联合市监局、市审批局起草并印发《我要批发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储存)“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依托各辖市(区)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出件的模式,让企业办事人员进一次门,办成一件事。四是“容缺受理”,强化“告知承诺”审批服务。对市本级8项权力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中动态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等8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材料清单,并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作为附件予以补充,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办事流程、指南、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全公开。

(二)发挥安委办职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紧扣目标,统筹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印发《常州市“532”发展战略“建设祥和美好、安全稳定的现代化常州”重点项目(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围绕我局牵头的“532”发展战略“建设祥和美好、安全稳定的现代化常州”6大类26项重点项目(工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市安全生产月度督导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二是聚焦重点,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每季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各地、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瞄准安全生产工作难点问题,精准研究,明确工作要求,营造浓厚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42项重点工作任务。紧扣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自建房、消防、“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治理行动、精准执法联合行动等6大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派出检查组4335个,检查企业、自建房等74360家次,发现隐患13214个,已整改12289个,整改率93%。督促9659家企业完成自查,查出问题隐患14936个,已整改14772个,整改率98.9%。三是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牵头制定《常州市深化“危污乱散低”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梳理提出负有“危污乱散低”治理工作责任的相关部门19个,形成责任清单38条。建立“危”“污”类企业整治清单,按照“关停、提升、搬迁、转型”整改措施,对排查出来的企业实施分类精准治理。完成《“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行业、特色产业集聚区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政策15条实施细则(第一版)》等文件编制工作,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推动市、区两级出台《“危污乱散低”用地出清提升行动规划》,摸清土地腾退和用地再开发底数,并按镇(街道)分解任务清单,推进逐年滚动治理。编制完成《关于开展工业片区综合治理提升评价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持续完善各辖市(区)“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

(三)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扎实做好可视化指挥调度工作。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强化“四个聚焦”,全面提升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从2022年7月下旬开始,每周定时开展市、区两级可视化指挥调度实战演练,动态分析30分钟响应率、连通率、连线质量达标率,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即时落实整改闭环,持续提升可视化指挥调度响应度和连通质量。二是在省内首次以政府办名义出台《常州市涉疫事故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防疫管理工作方案》。该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规范涉疫事故灾害现场应急救援防疫管理工作,有利于统筹做好涉疫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和新冠疫情防控,填补了我市公共卫生事件与事故灾害多重风险叠加时应对处置规范的空白。三是高质量完成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较大以上灾害事故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应急救援队伍纳入政府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先后出台了《常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持续推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向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方向发展。目前,我市经民政部门注册、应急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共有15支1176人。四是高位推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地按照“1+13+X+Y”模式,即1件镇(街道)综合应急预案+13件共性专项应急预案+X件个性专项应急预案+Y件村(社区)现场处置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镇(街道)、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应编尽编”。各地选取有代表性的重点镇(街道)进行建设试点,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专业特长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处置快速、保障有力”的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四)推进风险普查,做好综合减灾和救灾保障工作

一是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各辖市(区)共开展9轮调查数据整改工作,多次开展数据修改指导,对调查数据逐条进行修订,应急系统共上报数据15287条,全部通过质检。加强对重点部门工作调度,全市地震、地质、气象、水旱灾害和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的普查、核查均已完成。二是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发挥减灾办、森防办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全力抓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强化灾前防范。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印发《2022年全市自然灾害形势分析报告》。印发防汛防台风、城市排水防涝、地质灾害防范等工作文件,指导各地做好相应预防工作。抓好森林火灾防控,重要节点森防工作专题部署,定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形成火险形势分析报告。三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牵头编制《常州市自然灾害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规划(2022-2025)》,研究制定《2022年应急物资需求计划(生活保障类)》。编制印发《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开展灾害信息员调整更新,全市2346名灾害信息员完成操作培训,组织开展系统报灾演练。推进示范社区创建,组织做好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2022年全市新增4个国家级示范社区。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统筹推进执法改革

一是制定改革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市本级及6个辖市(区)分别出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召开改革部署推进会,每半个月调度一次各地改革推进情况,6个辖市(区)大队均已挂牌成立、均已出台“三定”方案。三是组建市级执法机构,6月26日,常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正式挂牌;8月18日,市委编办印发《常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二)扎实推进执法检查

印发《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2022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大力推动“精准执法+优质服务”。构建推进“计划内”检查+“双随机”检查“两手抓”检查模式,按月对全市执法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月度报表,并进行通报,切实提升执法质量。按季度转发省厅关于各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地区认真查找和分析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措施,持续做好问题整改。2022年1~11月份,市应急管理局计划检查企业88次,实际检查132家次,超额检查50%。按照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指引》《年度抽查计划》《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等。2022年度,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43项,其中,单部门计划检查9家,实际完成15家,完成率167%。多部门联合计划检查34家,实际完成34家,完成率100%。

(三)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事前立案28起,事前处罚金额126万元。在追究企业责任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增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非法违法成本,共立案追究21人次,占全部立案总数的75%。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以舆论宣传助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做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截至目前,在常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常州应急”微信公众号、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等媒体分6批次曝光了45起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涉及非法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有限空间未进行风险辨识及采取措施,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等多个领域。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组织宣传部、发改、工信等17个部门,构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机制,对21个行业领域开展为期20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底数22396家和风险点27898个,检查使用单位37106家次,整治隐患25657条,立案查处单位373家,行政处罚1140.375万元;停产停业整顿5家,形成《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综合分析报告》,构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二是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6月至党的二十大结束,聚焦134家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企业自查隐患2417项,市、区两级共督查、检查企业305家次,发现3428条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治理。制定印发《烟花爆竹旺季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单位315家次,发现问题隐患72项。按照部署,2022年下半年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并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系统,累计检查企业328家次,发现问题隐患86项。配合市禁放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区扩大工作,协调扩大区域零售点补偿、烟花爆竹回购、相关从业人员安置等工作。四是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开展非煤矿山市级交叉检查、“一矿一策”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274条,督促企业对照问题隐患落实整改;重新编制涵盖边坡治理4种情形的“七个一律”工作要求,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问题隐患整改。

五、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

(一)加强行政执法组织保障

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非法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行政执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出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非法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局领导班子坚决、充分支持执法人员公正严格执法,不让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不干预并排除外来对执法活动的干预,从源头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局领导日常带队执法或参与执法,用实际行动鼓励与支持执法。

(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清理。加强行政处罚程序控制,实行所有案件法制审核在先,2022年1月,对原有《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较重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出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对较大数额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免于处罚的案件等进行局领导集体审议,对罚款3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再次进行党委集体审议。2022年,共组织案审会8次,审理案件31起。

(三)加强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

以执法质量作为案卷评查重点,按季度对各地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开展网络巡查,督促各地区对网络案卷自查自纠,并按季度对各地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通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以评查促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指导服务等方面对执法工作开展评议考核,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存在违法、不当情形的行政处罚。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执法评议考核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2022年,我局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需要不断完善,综合执法改革、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4个方面加以强化,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局人员特别是局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全局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法规意识的培养。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法治应急建设水平。

第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科学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按照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第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

第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继续推进办事公开,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梳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精简办事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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