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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6-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6〕60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6-11-25 公开日期:2016-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我市投资项目网络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入库质量,确保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及时准确进入统计流程,现将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完善我市投资项目网络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入库质量,确保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及时准确进入统计流程,现将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研究、把握节奏。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文件要求,明确项目申报要求的变化与不同,全面梳理新开工和竣工投资项目情况,切实把握年度和月度投资项目申报节奏,辨析新增、变更、退出申报的不同时间节点和要求,以及申报项目信息将进入哪个月度的投资库等,有的放矢指导镇、下属单位搜集或提供申报材料。

    二、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要继续把好项目入库关,一套表平台和维邦项目入库管理平台均要加大审核审批力度,严格管理要求,抓住项目申报材料有所精简的契机,规范我市项目入库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我市投资项目网络管理质量。

     三、加强监督、及时入库。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及时进入单位或项目申请入库流程,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申报入库时间,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要建立项目入库跟踪监督机制,加强镇级或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一级管理一级,健全完善我市项目入库管理制度。

附件:《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

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投资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16〕66号)的相关精神,按照“申报简便、核查易行”的原则,投资司对2016年和2017年月度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入库审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套表”单位审核确认权下放

    (一)从2016年年度审核开始,“一套表”调查单位中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新增和变更审核确认权下放到省级统计部门。相关材料需按要求加载到系统中,项目材料审核确认权下放到省级统计局投资处。

    (二)“和利时”平台上省内非法人单位和外省法人单位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审核确认仍由国家统计局投资司负责。省级统计局投资处仍应按要求收集、审核相关材料,并按月上报。“和利时”平台上其他(除省内非法人单位和外省法人单位)5000万及以上投资项目,项目材料由省级统计局投资处自行规定,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查看。

    经审核确认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包括“一套表”和“和利时”平台)名单及相关法人单位名单,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推送到联网直报平台。

    二、减化申报材料

    为增强企业申报项目的可操作性,确保符合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能及时入库,对5000万元及以上新增投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简化。

    (一)从2016年年度审核开始,“一套表”调查单位中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入库,必备申报资料由三份简化为两份:一是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文件);二是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照片,照片应有拍摄日期并注明施工地点及开工时间)。在上述必备材料基础上,各省级统计局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规定入库材料,在保证入库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入库手续,提高入库质量。

   (二)从2016年12月月度审核开始,“和利时”平台申请入库项目,项目材料由三份简化为两份:一是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文件);二是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照片,照片应有拍摄日期并注明施工地点及开工时间)。新增项目申报所需单位材料要求不变,即省内非法人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外省法人单位需要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各省(区、市)统计局投资处要利用现有审核平台,按照流程要求做好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入库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一套表”和“和利时”平台项目审核材料的搜集、审核工作,投资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各地区项目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针对“一套表”投资法人单位项目,每月随机或重点选取一个或几个省市的项目材料进行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材料是否按照要求加载到审核平台、是否真实可信、是否与填报数据相符。

    (二)针对所有入库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每季度重点选取一个地区进行实地核查(或要求地区自查并上报自查材料)。主要检查项目是否真实存在、项目材料是否齐全和真实、项目是否已经开工、填报数据是否与材料相符等。

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将要求其按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将暂时收回该地区的审核权限。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增加2016年11和12月“一套表”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入库审核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调查单位及时入库,减少月度间波动,2016年增加11月和12月 “一套表”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月度审核工作。

    (二)关于2016年“一套表”年度审核

2016年“一套表”年度审核确认工作分两批进行,年度的两批审核与11月、12月月度审核不冲突。

第一批年度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底,可通过普查中心名录库申请法人单位的变更和退出,所有信息将推送进入2017年2月投资库中。

第二批年度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可通过普查中心名录库申请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入库,新增法人单位将推送进入2017年2月投资库中。

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由于投资专业以12月份快报代年报,因此2016年年度审核中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的变化情况,将在2017年2月份月报中体现。

    (三)关于2016年竣工项目的退出

2016年已完工的项目(单纯项目退出,不涉及法人单位退出),应于2017年2月在“和利时”平台填写《投资项目申请表》,申请退出。如法人单位和所属项目均退出,只需报法人单位退出。

    (四)关于2017年“一套表”月度审核

2017年月度审核工作于3月至12月期间进行,各省(区、市)统计局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入库,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原调查单位,以及单位名称变更的原调查单位的审核工作。此外,2017年3月增加一次退出法人单位的申报工作。

    (五)2017年2月无法及时进入“一套表”法人单位的在建项目,可通过“和利时”平台暂时报送

2017年,由于“一套表”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从3月份开始,2月份无入库,因此可能有部分投资项目的所属法人单位无法及时申请进入“一套表”,这部分项目可通过“和利时”平台暂时报送2月月报(5000万元以下报送渠道),其法人单位应在3月份申请进入“一套表”调查单位;项目在进入联网直报平台的同时从“和利时”平台5000万元以下项目库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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