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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467286401/2023-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文字解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2023-06-29 公开日期:2023-06-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要求,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方式进行调整。

二、《通知》中规定的租房提取的申请条件

缴存者要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缴存者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 缴存者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 缴存者申请以多孩家庭名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满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条件,即201611日之后生育二孩,202161日之后生育三孩。

三、《通知》中规定的租房提取的申请材料

1. 缴存者身份证件原件。

2. 缴存者名下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

3. 缴存者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缴存者单身的,提供户口簿等材料原件。

4.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房产情况声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当年度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5.缴存者申请享受多孩家庭租房提取政策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按国家政策生育多孩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涉及离异或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材料等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的材料。

四、执行时间

《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通知》自20237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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