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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64/2023-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3-01-18 公开日期:2023-0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州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22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以贯彻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主线,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提升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为重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大力推动依法治市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抓深抓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局党组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健全法治建设规章制度。坚持严格落实《关于健全落实统计机构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意见》《常州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常州市统计信用承诺制度》《常州市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于2022年11月出台《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

3、坚持法治建设班子优先。始终把领导班子成员放在法治建设工作前列,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局领导班子全面履行统计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职责,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

4、注重法治建设及早谋划。深入调研,提前谋划,结合中心工作,印发《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把树牢统计法治思维作为前提,强队伍,提能力,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引领、监督、规范和服务作用,进一步为树立统计形象、优化统计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质量

常州市统计局始终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质量,采取了执法业务培训、“双随机”抽查、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现场数据核查、卷宗评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努力提升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明确了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统计人员在防惩统计造假工作中须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及未严格履行责任制应追责的情形,进一步压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

2、建立案件查办沟通机制。与市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双方确定联络人,明确定期交流有关情况,及时沟通对接有关统计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办工作,将统计工作列入市委巡察内容,确保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3、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定期收集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并对台账填报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充分发挥“违干记录”制度的约束警示作用,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4、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明重点抓规范,严执法重指导,完成省、市两级三批次共检查企业(项目)47家(个),其中利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载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企业(项目)5家(个);入库退库专项执法检查企业(项目)3家(个)。坚持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本年查处企业统计违法案件1件。

5、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度。按照抓住三项重点、落实三个责任”的整体要求,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即抓住“数据质量、统计执法、统计服务”三项重点,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一岗双责、处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工作责任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6、主动加强执法检查监督。近年来,市统计局坚持全程监督,不留死角,自加压力,形成震慑的监督思路。主动将派驻监督纳入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全过程,确保统计执法各个环节均处于监督之下。2022年3月,市统计局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克服实际困难,积极推荐一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委巡视工作,跟班学习、积累经验。

(三)做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安排部署,本年陆续开展多项专项活动,并配合完成江苏省统计督察组对常州市委市政府的统计督察,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专项纠治和统计督察工作。

1、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纪委监委指导下,市统计局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注重协同,务求实效。针对 “四个必查”组织了统计系统及相关部门、基层镇(街道)深入开展自查,重点进行了查台账、查数据、查案卷,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体现了细抓、深挖、全面、实效的特点。全市上下齐心、协同合力,基本形成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的良好氛围。

2、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的通知》(苏统〔2022〕3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自查,有序推进落实。突出检查计划、实施检查、定性查处、结果录入和卷宗管理等重点环节,坚持问题目标导向,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和要求,认真检视统计系统执法检查中存在的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狠抓自查和整改。

3、深入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统计局《2022年度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苏统字〔2022〕38号)部署要求,市统计局周密计划安排,于6月至7月扎实组织开展了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统计局要求,结合常州实际,调整市局年度计划,将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列入专项检查计划,并纳入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内容,要求市、辖市区两级统计局切实重视和严格落实。严密组织实施,将“双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法治宣传结合,正视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确保检查实效。

4、顺利完成省级统计督察工作。江苏省统计局2022年第1统计督察组于11月9日-19日对常州市开展统计督察。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统计局承担统计督察主要业务工作。市统计局专门成立以局长吴煜为组长的迎检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相关机构和部门及延伸督察的新北区、溧阳市,扎实组织培训指导,驻点开展督导检查,顺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配合统计督察的重大工作任务。

(四)浓厚法治建设宣教氛围

统计普法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统计局坚持常规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态势,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

1、积极组织参加法治专题征文、法治政府建设视频征集等各项活动。市统计局深入发动,广泛参与,积极撰写并选送上报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两篇,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交流;积极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图解、漫画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法治建设作品,市统计局制作了《严守统计法律,依法诚信统计》、金坛区统计局制作了《依法统计,为国策力》微视频参加了全国普法办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

2、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普法宣传。市统计局局长吴煜带领相关人员参加直播访谈,针对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从提高思想站位、构建监测评价体系、坚持创新思维、坚持依法统计、依法管统等方面进行答疑解惑。

4、灵活开展各类统计法治讲座培训。依托市在线教育平台、国家统计局在线教育平台,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局党组、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自觉尊崇、模范执行、坚定捍卫法律威严。

5、促进普法宣传与统计业务充分融合。结合工作例会、业务培训、走访调研、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把普法融入到业务指导、资料发布和咨询服务里,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努力助推辖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撑。

6、坚持法治建设警钟长鸣。市统计局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重要作用,利用统计年定报培训会议之机,通过以案释法,加强法治教育;结合传达学习省统计局相关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及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统计法治警示教育。

(五)促进统计法治四进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年度及日常业务工作培训中,各专业都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培训重要内容。

1、坚持统计法进党校。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周德军于9月27日走进市委党校为常州市第3期科级干部培训班以“坚持依法统计 严守法治底线”为题开展了统计法治宣讲。各辖市区统计局按要求分别将统计法律课程纳入本级党校或组织部门干部培训教育内容。

2、坚持统计法进机关。市统计局专门整理印制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汇编》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分别发放市级机关部门,供部门领导及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参考。2022年度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共通过举办或参与20余次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宣传专题讲座。

3、坚持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纪念日宣传活动,各辖市区统计局采取搭设宣传台、咨询台,发放统计法律书籍、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接受统计知识和法律法规咨询近150人次。

二、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市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一是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依法统计意识有待强化;三是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待提升;四是统计监督效果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阶段,市统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抓好依法统计各项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解决“短板”问题,营造更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重要内容,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坚守统计“三个不得”“四条红线”,进一步提升全市上下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

(二)着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把素质好、能力强、作风硬的人员配置到统计执法监督岗位,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继续做好今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后续工作,安排好新进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事项,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统计业务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技巧,全面提高办案能力。

(三)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与经济主管部门联合执法,将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重点防范和整治统计数据不实、统计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严肃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虚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将统计执法检查与业务辅导相结合,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

(四)强化基层统计工作保障。总结经验,细化要求,着力做好统计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基层统计规范化工作要求,通过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继续做好对镇(街道)、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助推基层配齐配强统计力量,保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改善基层统计环境,维护和保障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常州市统计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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