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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1年第四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注销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0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1-02-25 公开日期:2021-0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第四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注销告知
【2021年第四批公告】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注销告知

我市存在一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实习期的准驾车辆驾驶资格。请该批驾驶人于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业务。逾期未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将被公告作废。该批驾驶人的驾驶证信息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以在十五日内向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书面申请审核。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1年2月25日            


附:

实习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注销清单

姓名

档案编号

姓名

档案编号

刘朝富

320482316535

李小春

320481348934

谌伦东

320402345273

曹燕萍

320402409727

黄志发

320481341141

朱开泰

320481314916

张林

320482295626

杨朝毅

320482309388

程鹏

320402361015

戴佳

320401431200

郭江城

320482317987

周川

320401777110

陈宗海

320483430837

蒋翔

320482238587

何兴贵

320402408581

王星杰

320401534934

许网庚

320482307356

左文娇

320401282968

冯应国

320402354198

潘奕成

320401634487

郭洪富

320482317849

赵伟

32040085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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