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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企业研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7-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7〕62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7-11-29 公开日期:2017-12-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了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做好企业研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科技局:

    为了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常发【2017】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客观反映常州“聚力创新” 推进成效,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全市企业研发统计年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升统计工作实效

做好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工作,对于了解我市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状况,制定科技发展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意义重大。现行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企业研发统计年报的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服务业企业、特、一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统计指标面广量大,涉及企业科技、统计和财务等多个部门,填报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为此,各地要切实提高对企业研发统计年报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科室共同抓、统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年报布置、培训、督导、审核、评估和上报等各阶段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突出重点,推进年报各项工作

    各级统计和科技条线相关人员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配合,督促企业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年报数据的上报,有序推进年报工作。年报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要学深吃透企业研发统计年报制度要求,并结合上年年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指标涵盖的统计、科技、税务等方面内容,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确保企业统计人员对研发统计指标和相关政策理解到位。二是强化部门合作。统计和科技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从各自职能出发,加大对企业研发报表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收集、上报数据,进一步提高研发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应统尽统、不重不漏。三是强化数据审核。企业数据上报后,统计和科技部门应按照统计数据审核办法,对照企业研发具体政策要求,对每家企业数据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把关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查询纠正。

    三、强化管理,提高研发报表质量

    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情况、研发活动人员、经费投入、研发项目等情况是一个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的重要依据。为充分利用企业研发统计工作成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要把企业研发报表数据作为开展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科学评估企业研发能力,把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常州市统计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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