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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014110253/2018-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8-08-28 公开日期:2018-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规范涉审中介管理的要求,根据我市中介超市管理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办同意,制定了《常州市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运行和管理办法》)。
《常州市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规范涉审中介管理的要求,根据我市中介超市管理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办同意,制定了《常州市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运行和管理办法》)。现就《运行和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运行和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常发〔2017〕11号)中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管理的要求,牵头完成常州市中介超市平台建设,平台由网上平台和实体平台,并于2017年10月9日开始试运行。

“常州市中介超市网上平台”是由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的中介服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给中介机构和采购单位无偿使用。该平台同时具备“中介导览、竞价交易、信誉排名、成果展示”四大功能,首批上线交易范围以投资建设中介服务为主,并实现政府财政性资金网上公开购买中介服务。该平台作为常州市规范涉审中介管理的重要载体实现中介机构“线上全面入驻、线下择优入驻”,为广大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有效降低费用、即时开展评价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年始,我市推动中介超市网上平台市、区两级一网运行,同时推动辖市(区)中介超市线下平台建设。

为确保中介超市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向辖市(区)延伸,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中介超市运行标准和管理制度,草拟了《常州市中介超市运行和管理办法》,明确了“中介超市”建设管理和考核评价的相关体制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并于5月份向各市级部门及辖市(区)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8月份,提交市政府办,经市政府法制办法制审核后再次修改完善后,正式发文。

二、《运行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运行和管理办法》围绕中介机构入驻登记、信息管理、网上交易、诚信评价四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工作规范和管理标准。一是中介超市网上平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全国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开放入驻登记,推动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二是明确各职能部门依托中介超市,按照“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原则,对中介机构实施综合管理。

三是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中介服务,在已入驻中介超市网上平台的中介机构中公开选取,鼓励企业采用公开方式在中介超市网上平台选取中介机构。四是坚持宽进严管、客观公正、惩戒清退的原则,采取主管部门、采购单位评价与信用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三、《运行和管理办法》亮点

文件起草前,对中介超市线上线下两个平台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作举措,推进了中介服务行为的规范,切实加强了对中介超市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为制定起草文件夯实了工作基础。

(一)推动了中介服务“清单”式管理。在“中介超市”建设之初,明确了依申请人或者审批部门委托、提供与政府部门政务服务相关的有偿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都应当入驻常州市中介超市网上平台,并梳理出涉及政务服务的34个中介资质类型。对照中介超市入驻范围,全面清理涉审具体事项,将中介服务事项与所涉审批事项相对应,形成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同时按照“归口原则”,调查统计市级、辖市(区)范围内提供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范围内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摸清中介机构名称、服务事项、办公地址、资质等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二)推动了中介服务“淘宝”式运行。结合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遵循“一级开发、两级使用”原则,吸纳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部门中介机构关于系统功能开发意见,分别设计制定了主管部门、采购单位和中介机构登录“中介超市”后的业务流程,构建一个集“信息发布、网络交易、网上评定、在线监管和数据分析”五位一体的中介行为监督管理平台,同时与价格监管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交易和监管信息的及时推送。

(三)推动了中介服务“联动”式办理。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科学合理布局窗口服务区,确保场地设施满足服务需要。根据中介机构自愿报名,按照“随机、择优、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中抽取若干家入驻“中介超市”实体大厅。我市中介超市网上平台已经入驻中介机构243家,涵盖工程设计、土地评估等各类资质共34个类,并从中优选15家中介机构入驻实体平台。通过“多评合一”、“三测合一”、“工业50”等改革举措,实现与行政审批的联动服务。

(四)推动中介服务“一表式”考核。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对申请入驻的中介机构进行基本信息和资质确认并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平台对外公布。行业主管(指导)部门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共同建立统一、规范、标准的中介机构考核指标和监督评价办法,定期为中介机构进行系统自动星级评定,并在中介超市网上平台实时公示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不良记录、黑名单等信息。采购单位应当在中介机构履行合同后,在中介超市网上平台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评价。各类主体对中介机构的评分最终汇总于一表,折算成综合打分,作为中介机构星级评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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