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民宗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宗教团体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63/2021-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宗〔2021〕16号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生成日期:2021-07-01 公开日期:2021-07-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提升市级宗教团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江苏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省民宗委、市民宗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宗教团体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级宗教团体工作实际,下达2021年工作任务。
常州市民宗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宗教团体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各市级宗教团体:

现将《2021年市级宗教团体工作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团体实际加以贯彻,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7月2日

2021年市级宗教团体工作任务书

为进一步提升市级宗教团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江苏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省民宗委、市民宗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宗教团体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级宗教团体工作实际,下达2021年工作任务:

一、坚持宗教团体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基本原则

1. 自觉接受党对宗教团体工作的政治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宗教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2. 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政策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引领作用,把广大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向中心聚集,融入大局、维护大局、服务大局。

3. 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与县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团体负责人与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讲尊重、讲平等、讲诚恳,广交挚友诤友,共同把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二、以坚持中国化方向引领宗教思想建设

4. 增强“五个认同”。广泛开展“五个认同”主题教育,大力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教育、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5. 践行中国化方向。各市级宗教团体要分别围绕佛教讲经交流、道教教义思想体系现代建构、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天主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推动中国思想、中国观念、中国精神融入宗教思想建设。

三、大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6. 推动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扎实开展“督查整改巩固提升年”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加强安全制度建设,督促落实场所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岗位职责持续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7. 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落实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有关要求,在建筑安全检测鉴定、消防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引导各场所同步推动涉及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8. 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智慧管理工作。指导场所开展主要部位视频监控、火灾监控、温度传感、烟雾监测、电力智能、燃气报警等智能传感报警等智慧管理的创新实践,配合做好宗教事务智慧管理平台开发和推广应用,提升场所管理工作水平。

9. 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宗系统疫情防控会议精神,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继续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

四、健全完善自身组织体系

10. 建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和市基督教“两会”依法依规做好换届工作。宗教团体根据职能需要,建立工作班子,明确驻会人员工作职责,要求驻会人员讲政治、懂宗教、会管理,工作作风细之又细、精益求精。

11. 加强对县级宗教团体指导。对县级宗教团体的工作指导,方向要正,措施要实,效率要高,质量要好,帮助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调度工作资源,推动尽快解决。

12.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章程。根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上级宗教团体有关规定,完善团体内部议事决策、财务和资产管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外事管理、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

13. 加强宗教团体间的沟通协作。各宗教团体负责人、驻会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团结协作,高质量办好联席会议,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改进提高。

五、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民主管理

14. 指导建章立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完善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按期换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指导督促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技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15. 管好教职人员。学习贯彻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依据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严把入口关,依法及时做好认定备案工作,及时发放教职人员证书。规范教职人员聘用任命、调整交流等工作。

16. 规范宗教活动。制订宗教活动场所日常活动及大型活动管理规范,注重勤俭节约。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批复要求进行。

六、推进人才培养工作

17. 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培养中长期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加大宗教界人才培养的统筹指导力度,健全完善宗教人才培养、使用和考核机制,为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8.着力提升宗教院校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宗教院校在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课程设置,创出宗教人才培养的常州模式。

七、深化拓展教规教制建设和教务教风管理

19. 树立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宗教界人士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持续推进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20. 深化教风建设。在宗教界积极倡导“以遵规重教、持守职份为荣,以违规破戒、败坏教风为耻”,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对教规戒律的学习。

21. 规范网络信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大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我市宗教工作实践成就,正确介绍宗教知识和文化。

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22. 结合各宗教团体特点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宗教工作品牌、服务品牌、文化品牌,进一步丰富宗教文化内涵,提升品牌打造层次。挖掘整理出版宗教文化典籍,保护宗教文物,传承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23. 积极履行宗教团体公益职能。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号召,扎实开展宗教慈善活动,助力民生实事建设,服务社会事业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