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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6-001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6〕11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6-07-12 公开日期:2016-07-14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
常政发〔2016〕11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溧阳市、金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59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670元。
  二、武进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62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730元。
  三、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每月670元统一提高到每月730元。
  请各辖市、区接通知后抓好落实,按统一公布的标准发放到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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