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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1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常务会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 23 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8-11-23 公开日期:2018-12-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纪要
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8年11月16日下午,市长丁纯在市行政中心金石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集体学习: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市统计局局长庄小涛作辅导学习报告。
  会议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把《规定》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要主动支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自觉接受统计督察监督。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创新数据采集处理方法和手段,建立常态化监测分析机制,切实提高统计服务能力。
  二、会议审议了《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政治、顾大局,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市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衡量标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压实责任,坚决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对在环保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环保责任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突出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做好“散乱污”整治、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治理等工作。坚持科学治理、精准管控,绝不“一刀切”,对实现超低排放、污染治理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切实落实“豁免制度”,鼓励企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提出的《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将审计、监督、巡视等要求贯穿政府投资、决策、建设的全过程,对照要求倒排投资项目。要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概算,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强化绩效评估,切实提升政府投资质效。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梳理审计发现的长期性、普遍性问题,综合研判、分类施策,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在制度完善上下功夫,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标本兼治。
  会议原则同意市审计局提出的《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四、会议审议了《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要以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经营投资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会议要求,市国资委和市属企业要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严肃追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加强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堵塞经营管理漏洞。
  会议原则同意市国资委提出的《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五、会议审议了《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草案)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手续,制定标准化流程,真正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件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会议原则同意市房管局提出的《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市房管局提出的《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七、会议审议了《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各地、各部门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社会文明程度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抓紧办实办好。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动更多的群众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会议原则同意市城管局提出的《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八、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双随机检查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提升政府市场监管水平,推动我市“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在强化双随机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坚持靶向处理和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在市场领域中存在的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坑骗群众等问题,做到有投诉必严查严处,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双随机”检查结果,并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有机衔接,让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会议原则同意市编办提出的《常州市双随机检查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九、会议审议了《常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作为深化医改、建设健康常州的关键环节和重大任务,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全科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职业吸引力,让全科医生真正成为群众健康的“守门人”。
  会议原则同意市卫计委提出的《常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出席:丁  纯  曹佳中  方国强  梁一波  李  林
     许  峥  杭  勇
  列席:高  平  刘卫国  吴小华  彭  峻  黄建德
     李  皓  钱旭健  王粉龙  管  华  戴旭光
     严小倩  苑全驰  石伟东  黄四清  杨  琪
     汤如军  朱志洪  杨继洪  乔俊杰  王美蓉
     李  军  陈志良  贾金庚  史政达 
     秦文秋  何尧平  朱柏松  钱亚明  吴琪明
     顾春平  刘文荣  吴建荣  朱笑冰  庄小涛
     李罗保  张宏伟  陈跃峰  刘月冬  郭  斌
     魏  斌  夏永俊  刘  亮  陆立民
     鱼国盛  李树白  武巧云(市人大代表)
     卫  新  刘龙才  徐亮春(市政协委员)
  主持:丁  纯
  记录:张继国  高  翔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8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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