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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三年行动纲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5-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5〕6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5-01-28 公开日期:2015-0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常州市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三年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常州市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三年行动纲要》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

    现将《常州市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三年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三年行动纲要


常州市统计局      

                        2015年1月28日  

常州市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

建设水平三年行动纲要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中的作用,特制定《常州市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三年行动纲要》。

    一、基本原则与目标

    在新的起点上把基层基础建设打造成常州统计的名牌工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突出需求导向,努力适应基层。

    二是突出成果巩固,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服务成效,实现更大作为。

    在这样的原则下,今后三年基层基础建设的目标是:

    ——巩固住顺畅管用、全省领先的基层统计网络。

    ——建立起支撑改革、覆盖全面的基层技术体系。

    ——凝聚好善于落实、富有活力的基层干部队伍。

    二、工作重点与方向

    1、丰富“五位一体”基层统计网络的常州标准。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集聚区、企业“五位一体”基层统计网络是常州基层基础建设的主体,要在省局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突出常州实际,实施精准评价。一是把握标准的重心。各辖市(区)统计机构的评价重心应在规范基层管理、加强基层培训、推动重点工作、规范长效管理上创新思路、推进落实;镇(街道)统计机构的评价应按照人员落实到位、“四库”建设到位、新增单位入库到位、调查对象沟通到位的要求强化统计管理和服务职能;村(社区)要按照常政办发〔2013〕37号文件要求,在明确有人管统计、按标准配备统计协理员、协助镇(街道)统计机构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上下功夫;集聚区的评价重心应在有资质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有调查制度规范数据收集、有基础台账反映数据来源、按制度要求上报统计报表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重心放在统计负责人职责明确、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统计报表报送及时、数据来源真实准确、电子台账设置合理上。二是加强全面有效管理。各辖市(区)统计局每年负责组织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进行“回头看”,建立淘汰落后机制,对条件退化、达不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的提出整改建议并提请市统计局重新考评验收;各镇(街道)扎实开展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指导工作,力争新进一家开展一家,同步做好对已通过考评企业的跟踪指导,健全落实对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全面有效管理;市、区、镇三级共同做好服务业集聚区统计规范化的创建指导及考核评价工作,按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三是实行动态监测评价。市统计局把开发区和中心镇作为重点,每年抽查三分之一的镇(街道)进行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结合统计督查、统计监审、工作调研了解村(社区)、集聚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及时给予提醒和整改建议,建立动态监测评价,促进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

    2、建立统计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的常州样本。示范单位是有效推动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载体。一是多层级培育示范点。各辖市(区)、镇(街道)统计机构在总结统计规范化创建经验的同时,以组织健全、制度落实、队伍稳定、工作规范、数据可靠为总要求,多层级组织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示范点培育活动。每个辖市(区)可选择3-5个基础工作做得较好的镇(街道)作为示范点,镇(街道)可在管辖范围内选择基础工作较好的村(社区)、集聚区和企业作为示范点推进区域范围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规范化建设。市统计局每年组织评选十个示范点。二是多形式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市统计局每年组织一次不同层次的示范点交流活动。各辖市(区)统计局要充分利用省局、市局组织的示范交流活动学习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加强依法统计宣传、增强工作调研指导、制定条理清晰、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指南、培育示范点、定期组织开展示范交流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本区域范围内统计规范化建设的全面推进。三是加强对薄弱地区的专项指导。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在深入辖市(区)、镇(街道)、开发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统计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开展调研、检查工作时要注重了解掌握最基层统计人员的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尤其是对基础工作薄弱地区、统计工作条件欠缺单位要责任到人,跟踪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全市基层基础统计全面加强。

    3、培育部门统计规范化的常州特色。大力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是今后一段时期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以国民经济核算联席会议组成部门为重点,充分发动部门参与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依据《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督促各部门设立统计管理机构、落实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依法开展部门统计调查,规范统计资料的公布与使用,用信息化的手段促进部门统计融入地方统计调查体系,按照《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苏统〔2013〕22号)文件要求组织部门申报江苏省部门统计示范点。二是以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为载体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交流。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部门信息员联络机制,运用“统计新干线”综合管理平台推进部门资料共享交流。结合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进程、“八项工程”、基本现代化、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等重点监测评价做好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的分解,加强部门统计报表报送与管理,在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形成“协作配合、资源互补、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三是以规范统计服务为出发点提升为部门服务能力。各级统计部门应强化统计服务意识,依据有关部门职能和调查需要,通过签订部门间协议,依法授权相关部门使用相关统计信息,包括基本单位名录信息、行业信息、人口信息等。统计部门还可以利用自身工作优势,深入研究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帮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政府监管职能。

    4、加大力度为统计力量社会化植入常州元素。把依托和购买第三方统计服务作为基层统计力量的有效补充。一是坚持把统计代理与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主要方式。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统计代理工作,积极引导鼓励统计代理工作的开展,将统计代理与政府购买服务结合起来。根据《常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常政办发〔2014〕32号)将统计代理经费列入“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服务”、“乡镇统计服务”等政府采购目录,确保资源有效整合、工作互为促进。二是努力在重点领域与大型调查上取得突破。各地可在不具备基本统计工作条件的联网直报企业、服务业集聚区、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单位先行开展统计代理工作,对政府主导或政府需求的各种大型调查项目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经费保障,引导统计中介机构参与政府统计工作。三是切实在规范管理与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市级统计部门定期检查各地统计代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既不依法履行统计资料报送义务又不实施统计代理的单位,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统计代理业务操作不规范的地区、单位加以指导,完善对管理与监督机制,逐步规范统计代理行为。各辖市(区)统计部门要落实对统计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业务培训,对统计代理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代理规范有序。

    5、努力创造统计信息化与基层实际结合的常州品牌。以品牌建设作为推动基层基础与能力提升的重要一环,创出常州特色。一是管好用好“统计新干线”综合管理平台。“统计新干线”综合管理平台是统计部门整合、加工、保存数据的载体。各地区应按照《“统计新干线”综合平台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定时更新维护平台数据,熟练掌握运用相关模块资料查询、报表生成功能,以更好地服务统计管理和统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二是完善丰富“数字音符港”网上学堂。拓展“数字音符港”网上学堂内容,定期上传贴近基层操作实际需求的统计方法制度解读、报表填报常见问题解答等影音资料。各地要充分利用“数字音符港”网上学堂及时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确保统计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真实地上报数据,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研究开发企业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是指把地图信息存储到计算机里制成电子地图,使人们通过计算机迅速查询到目标的技术系统。要充分利用三经普成果,加强与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合作,发挥各自信息资源优势,探索建设以各类经济主体为元素的企业地理信息系统,拓展统计服务应用面,延伸统计产品价值范畴。

    6、持之以恒打造统计干部队伍的常州形象。把“有激情、有见识、有担当,适应基层实际、适应业务变革、适应团队合作”理念贯穿于统计队伍建设始终,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与执行力。一是完善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市统计局每年把基层培训计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制度化,分层次组织基层统计业务骨干、新进统计人员等各类学习培训,把学习培训作为提升统计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定期开展“数字音符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拓宽统计人员视野,提升统计人员综合素质。研究设立市级专业培训师资库,把乡镇统计人员、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纳入市局考核辖市(区)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辖市(区)要充分利用从业资格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年定报布置等契机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二是实施全方位的人才培养。在管理制度上积极探索统计人才培养新模式,通过导师结对引导、多岗位交流、基层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来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养和锻炼。创新培训管理模式,开展与高校合作建立统计培训基地。鼓励统计人员积极参加学历、统计专业职称教育考试,表彰奖励全市统计系统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的同志,探索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在线免费培训等形式,丰富人才培养渠道。三是培育可学习的先锋模范。市统计局将每年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十佳基层统计先锋交流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引领、模范带动作用,在全市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培养造就一支能打硬仗的统计队伍。四要弘扬聚心力的统计文化。落实好基层统计人员节日慰问、生日祝福、体检休养等人文关怀制度。办好《龙城数据驿站》文化杂志,充分展示基层统计人积极向上的阳光形象。定期举办系统内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统计人员业余生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营造团结和谐、开拓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推进落实与保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市统计系统要从统计工作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基层基础建设,各地统计部门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以推进。

    二要保障经费投入。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资金支持,特别是镇(街道)统计工作经费,包括统计办公经费、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协理员补助、政府购买统计服务等,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强化监督考核。市局修订《常州市基层基础建设考核实施细则》,完善考核标准,明确考核细节,并提升考核评分在年度统计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加大对各地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的督查力度和频率。各辖市(区)也要加强工作检查与考核,以考促建。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统计部门必须把统计基础建设融入日常统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市局将建立统计基础情况跟踪台账、持续加强典型示范推广、定期通报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情况等制度措施,促进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改进,不断巩固成果扩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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