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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遴选2022年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2-002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22〕1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2-09-02 公开日期:2022-09-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遴选2022年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关于遴选2022年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75号)精神和《教育部与江苏省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遴选“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本次遴选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以“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为目标,建设一批美育理念领先、艺术课程质量较高、艺术活动成效显著、艺术师资力量较强、艺术教育条件良好,在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为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艺术教育发展、提高美育质量提供示范,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常州艺术教育优势。
  二、工作原则
  1.普及性原则。申报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在全校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每个学生都参加一个艺术类兴趣小组,85%以上的学生能掌握1-2项艺术技能。
  2.特色性原则。申报学校积极探索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创新教学途径和方法,教科研成果突出。认真落实音乐和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有地域或校本特色的艺术类课程和教材。
  3.示范性原则。申报学校的艺术教育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教学规章健全、活动制度完善、教育成果突出。开齐上好艺术课程,配齐配足艺术教师,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满足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所需的专用教室、场馆、设施器材,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典范。
  三、工作要求
  各区要在科学布局的基础上,依据《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标准》(附件1),每个区可推荐2—3所学校。
  四、工作步骤
  1.各区教育局依据《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标准》,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和所推荐学校总结材料(包括近三年来工作总结、自查表和展现艺术教育成绩的相关资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直属学校直接报送。联系人:汤煜,联系电话:85681381。
  2.2022年10月初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查(如疫情防控另有要求则时间顺延)。经考查合格的,命名为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附件:
  1.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价标准
  2.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3.常州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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