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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63/2022-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宗〔2022〕16号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生成日期:2022-06-06 公开日期:2022-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于6月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民宗局,常州经开区民宗局,市民族团结促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于6月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30日

二、活动主题

聚焦主线谱新篇,同心筑梦向未来

三、主要内容

一是学深悟透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阐释解读和深化转化,充分用好“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各族干部群众心中。

二是讲好民族团结故事。紧扣重要时间节点,以宣传宣讲、

主题展览、艺术展演等形式,在广大学生和群众中开展“讲故事”活动。重点讲好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书写悠久历史、创造灿烂文化、培育伟大精神的动人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浴血奋战,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感人故事;讲好各族群众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生动故事。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课相融合。用生动事例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年学生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动之中。

三是宣传选树先进典型。精心策划、广泛发动、多方造势,

充分调动和利用报、刊、台、网、端、微、影等各种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等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各类典型的成功经验。选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努力营造见贤思齐、崇尚模范、争当先进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在钟楼区举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高校,对工作经验进行交流推广。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厚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五是为民多办好事实事。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为目标,持续推进“红石榴就业行动”系列工作,对少数民族群众在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健全各族学生帮扶机制,加强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学业和就业指导帮扶。在各族群众中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动员社会力量帮扶特殊困难群体,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各族群众身边。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要贴近受众实际。要把民族工作宣传和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事讲明白、说清楚。要结合各地实际,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

三要创新工作手段。要创新话语表达、传播方式、表现形式,丰富载体、拓宽平台,讲出引发共鸣的“民族故事”。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独特优势,多运用媒体融合的成果,传递释放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使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因地制宜谋划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及时提炼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各单位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市民宗局(联系人:李明,电话:85683315)。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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