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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20-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20〕75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0-06-12 公开日期:2020-06-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决战决胜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以《常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计划》《2020年常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为指导,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推进依法治理,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全面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主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市贯彻落实方案和工作要点,认真开展自查,深挖当前的不足之处与短板弱项,并强化整改、寻找对策。定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评估,全面总结我局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形成的亮点特色,摸清难点、痛点、堵点,为谋划下一个五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打好基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围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工作,完善“告知承诺制”方式方法,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做好部分绿化行政许可权的划转及户外广告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部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权限的下放工作,完成相应权力清单调整,并对下放事项进行衔接指导。结合国家“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化禁扰”工程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好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的作用,促进接通率、办理率、满意度三线齐升。优化评价机制,实现联动反馈、核实整改和结果回访100%。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广创建“平安公园”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成果,构建层级分明、系统完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全面提高城管系统安全生产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重大安全隐患,有计划、有重点推进整改落实,增强安全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意识和安全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保绿化”的总体要求,编制《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创建应急处置机动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应急预案综合演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高质量完成立法制规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草案拟制、送审修改、协调论证、报送审议等工作,确保该条例如期出台。启动《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常州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常州市环卫作业服务企业诚信考核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着力解决户外广告许可、处罚权等管理事权下放后的行业统一规范以及建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等全过程管理问题。

5.积极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启动《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对立法质量、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9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后评估报告。对涉及我局的2019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以及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共46件进行清理,按有效、失效、废止及修改分类梳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做好原市城管局、市园林局2009-2013年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整合执法资源,理顺执法关系,落实镇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涉及到权力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工作研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指导监督新模式,全面支撑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整治等,适时组织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探索开展执法监督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推动执法监督的公众参与,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7.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争创省级示范点。结合基层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划转情况,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包括执法文书、执法流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编印市城市管理系统资料汇编(涵盖综合类、市容、环卫、园林、综合执法、局内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共7册)和城管管理案例汇编。对全市城管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取、集中评查,评估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际情况以及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对不正当行政行为及违法行政行为的督办、纠错。

8.全力打造行政执法新亮点。推进基层执法中队“律师驻队”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掌握驻队律师在一线执法工作中发挥的实际作用以及遇到的难点问题,丰富“律师驻队”工作品质内涵。成立城管行政执法人才工作室,通过业务指导、座谈交流、实操切磋等多种方式,全力打造执法队伍“智囊团”。同时将“律师驻队”工作与行政执法人才工作室有机结合,形成合力,为城管执法工作注入强有力的法治动力。加快智慧城管建设,参与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国试点工作,成立5G+城市治理创新基地,加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合作。

9.加快完善城管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开展城管领域信用监管示范行业试点工作,通过强化信用惩戒手段不断减少行政执法对抗。继续丰富完善城管领域信用管理相关文件,整合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建筑渣土及环卫信用资源,完善信用体系考核标准和办法,推进信用分在城管招投标中的应用。

五、大力开展学法普法相关工作

10.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将宪法宣传列入普法宣传重要内容,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学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意识。

11.学习宣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2.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3.学习宣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垃圾分类、智慧城管建设、地铁2号沿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城市长效管理、城管执法“强转树”、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围绕今年新出台的《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积极运用报、网、端、微、屏定期解读典型案例,把涉及的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形成以案释法品牌。

1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完成党中央、省委、市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行政办公会、扫黑除恶专题研究会、扫黑除恶推进会和分析会。加强对城管领域涉黑涉恶重点区域和行业及重点对象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运用新媒体技术,编发典型案例,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15.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抓住“关键少数”,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为重点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在本系统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常态。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通过定期开展高质量的法治论坛等方式,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采用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法院现场旁听为辅的方式,组织每年旁听庭审2次以上。

16.大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普法意识,结合“6.25”和谐城管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开展集中性地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发动电子屏幕宣传等方式,为全市城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充分利用好主流媒体资源,及时反映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创新做法,全面展示城管工作的亮点成效和形象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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