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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10243/2021-0009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1〕52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1-12-21 公开日期:2021-1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常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行政许可、严肃行政处罚、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应急管理,努力打造一个依法行政制度完备、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的法治应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度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服务质量

一是严格审查,依法开展行政审批。严格准入条件,修订并印发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版本,制作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二维码”,主动告知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及审批条件,实现全流程“淘宝式”办理,提升审批透明度,今年以来累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364件,备案类事项6778件。落实“证照分离”实施方案,进一步将“证照分离”事项行政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5%以内。二是流程再造,持续优化审批环节。秉承让企业“一次不跑,事情办好”为宗旨,企业在办理备案类事项时,只需在网上提交材料,在家里即可完成相关事项“云备案”。率先上线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发)许可证变更、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变更2项行政审批事项“秒批秒办”服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保障,目前全市范围内相关企业申请上述两项审批事项后立刻即可完成办理,办结后通过EMS快递送达企业手中,极大地提升了审批服务效能。

(二)发挥安委办职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做好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突出源头防范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细化市安委会重点工作任务28项。制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涉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等,部署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二是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根据省安委办对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进市、区同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面完成今年省安委办对辖市区创建工作的现场复核工作。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全市160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常州市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帮助指导解决的三个方面突出问题、5个重点行业领域24项重点任务及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等行业领域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指导工作落到实处。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小化工”专项整治行为“回头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检查、工贸行业重点领域检查、非煤矿山专项执法检查、中介机构监管监察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一是建强应急指挥平台。完成了与江苏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了市、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预案管理的数据推送。推进应急资源整合,已入库政府预案46个、企业预案21547个、应急救援专家377人。二是统筹应急指挥网络。建设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搭建应急指挥基础资源“一张图”功能,实现多部门、多形式数据汇聚共享,接入数据包括政府登记应急物资装备1028项、企业备案救援物资58638项,汇集危化、地质等危险源198处,供水终端74个、燃气管网3500千米、供热管网单位5家、交通运输车辆48747辆(含两客一危)、建筑工地830个、重点危化企业预警报警、地震实时监测预警、气象预警、渣土车受纳监测等实时监测预警信息,并实现重点危化企业、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工地的实时视频监控,提高应急指挥中心数据感知能力。三是提升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效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实行“1+2+1+1”的综合值守应急工作模式,下发《常州市应急管理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求》,今年以来,接到各类事故灾害信息336件,编报值班日报120期,上报省厅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突发事件信息5期。接报亡人事件总数121起,占比较高的是高坠亡人事故47起,占比39%,机械伤害18起,占比15%。

(四)强化救援协同,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是开展应急力量布局规划。推动《常州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落实落细,紧盯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建强27类”目标任务,统筹建设30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二是提升重点领域救援能力。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地震等五部门出台《常州市市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3)》,制定出台《常州市危化品事故应急队组建方案》《常州市森林防灭火应急队组建方案》。目前,全市共有重点专业应急救援队31支1157人,其中市级8支295人,辖市区级23支862人。三是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联演联训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建立健全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跨区域联动,7•20郑州特大暴雨期间,协调出动金坛蓝天救援队等6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70人跨省参与应急救援。

(五)推进风险普查,做好综合减灾和救灾保障工作

一是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承担全市应急系统普查任务组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常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利用轨道交通优势,设计制作普查主题宣传列车,全面完成应急系统清查、调查、质检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数据的质量,目前全系统形成15292条数据。二是做好综合减灾和救灾保障工作。印发《2021年全市自然灾害形势分析报告》,为科学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参考。贯彻《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的通知》精神,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21年力争创建成功5家,目前已完成市级审核工作,已做好年底省级验收考核准备。开展《常州市应急物资规划(2021-2030)》编制工作,经过前期立项、实地调研、规划大纲阶段,目前规划草案即将形成。三是防范洪涝地灾森防重大风险。全面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形成《2021年汛前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做好台风抢险救援准备,向省里争取灾害资金补助122万元,做好“烟花”台风受灾群众安置、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制定印发《常州市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工作规则》指挥机制、《应对极端天气条件森林火灾专项预案》。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一)继续实行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严格执行《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加强公职律师建设,2021年,新增公职律师2名。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建设、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和增强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通过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日常指导、教育培训等方面专业指导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为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支撑。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事故调查有关制度

印发《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常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常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三项制度”,及时通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意见》,明确事故调查效能、责任追究、落实整改、警示教育、信息公开各项要求。

(三)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

一是继续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网上公示,并根据职能的变化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与管理。经再次梳理,行政处罚事项从294项减少至222项,行政强制事项从6项减少至5项,行政奖励事项从5项减少至4项,行政许可事项仍为5大项8小项,行政备案事项从3项增加至4项(划出1项,划进2项)。二是依职开展文件清理。全面梳理本单位起草或者负责实施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针对不同情况,分类研究、科学论证、合理建议,提出拟废止、修订、保留的建议。三是做好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审核和反馈。对《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条款司法解释意见》《江苏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等37个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反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应急部门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执法行动,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1年1-11月份,市应急管理局计划检查企业130家次,实际检查企业341家次,检查率262%,对其中11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查处率33%,罚款366万元。根据市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在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2家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01万元。

(二)统筹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对照省厅安全监管要求,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聚焦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企业、特种作业、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狠抓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总体安全生产局势良好。1~11月份,市应急管理局共排查隐患1673个,其中一般隐患1622个,已整改1586个,整改率98%;重大隐患51个,已整改48个,整改率94%。事前处罚金额366万元,事故处罚金额1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23万元。

(三)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主体。组织我局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第一批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新取得执法证8张,完成市局50张执法证的换证工作。二是完善执法装备。采用移动终端开展现场执法记录与管理。实行执法全过程实时网络上传,接受上级部门执法监督与管理。三是规范执法流程。继续实行行政检查、执法、许可现场核查双人亮证执法,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条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修正、进一步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四、加强法治宣贯与培训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委将普法教育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2021年,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结合“送法进企业”、“全国安全生产月”、“2021年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多次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等学习会,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带头研究部署普法工作,通过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学法用法执法情况。

(二)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月”等主题,组织开展现场普法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共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105个,设置摆放安全宣传广告牌、宣传展板、宣传栏等21000多个,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3万多条,播放安全公益广告5900余次。累计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860场,覆盖企业群众近16万人;开展安全生产学习会120场,覆盖学习38041人。多措并举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结合“送法进企业”活动,9月份,全市成立宣讲团304个,开展宣讲场次1060场,覆盖企业数16527家,企业受众人数97301人,发放宣传资料53805册。

(三)依托市安全教育基地开展普法宣传

持续升级改造常州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线下展馆,每季度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年参观人数达1.2万人次以上。打造首个区级公共安全为主题的开放式体验馆,场馆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馆内设传统安全文化展示区、VR体验区、应急救援装备展示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区等9大板块区域,是集公共安全知识和防空防灾知识普及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普教育场馆。“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共有30余家单位,共2000余人参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累计组织典型事故警示教育200余场,参与近万人次;组织警示教育展览70多场,参与5000余人次。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

一是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开展申领执法证岗前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集中授课,讲解《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和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全局赴河南大学开展为期5天应急管理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工作人员分别开展为期3天的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和5期双周执法论坛,组织参加省厅组织的三期为期5天的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班。三是组织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学习活动”“江苏省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之“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专项答题活动、中国普法微信号“民法典网络学习活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网络学法考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完成率均为100%。与市法宣办、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带动全市上下积极学法赛法,参与人数多达10万余人。为确保法治宣传、培训落到实处,着力强化财力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局年度经费预算,保障每年培训班、征订编发普法教材和制作宣传展板等用于普法宣传工作方面的费用支出。

五、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

(一)固化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加强行政处罚程序控制,实行所有案件法制审核在先,对重大行政处罚以及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局领导集体审议,对罚款3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再次进行党委集体审议。2021年,法制部门共审核案件116起,其中组织案审会16次,审理案件93起。局党委集体审议1次,审理案件1起。

(二)加强行政执法组织保障

局领导班子坚决、充分支持执法人员公正严格执法,不让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不干预并排除外来对执法活动的干预,从源头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局领导日常带队执法或参与执法,用实际行动鼓励与支持执法。在9月份开展的“送法进企业”活动中,局领导到分片挂钩地区,分别深入相关星级企业开展送法宣讲,并向各相关单位征求对市局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

以执法质量作为案卷评查重点,按季度对各地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开展网络巡查,督促各地区对网络案卷自查自纠,并按季度对各地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通报。在第四季度,开展全市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以评查促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指导服务等方面对执法工作开展评议考核,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存在违法、不当情形的行政处罚。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执法评议考核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努力践行法治强安理念,从多个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仍有不少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需要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还需要加强、学习赶超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2年,我们将从以下3个方面加以强化,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担当,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平台来保障局领导班子学法的常态化。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疑难案件研讨交流,加强行政和司法的有效衔接。

第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与科学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按照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第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继续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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