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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层转关于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0-0008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20〕55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9-29 公开日期:2020-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层转关于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通知
层转关于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关于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结案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夯实基础。重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动态监控,落实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安全告知以及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形成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妥善救助工作格局。

        二、加强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等事故教训,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快淘汰报废老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要强化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通过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等手段,及时清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多、事故多的重点车辆。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部门联合执法、区域联动执法、专项集中执法等方式,保持对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和危化品运输车0时至6时违规通行、“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严查严管态势。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加强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的应用,持续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定期公布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加强对隐患路段、路口的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upfiles/admininfo/20201016/20201016103145_11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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