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举办常州市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3-002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23〕10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3-09-20 公开日期:2023-09-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举办常州市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常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举办常州市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在常高校(高职校)、技工院校,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市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等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举办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二)时间:10月下旬,开幕式(与江苏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统合)在常州市文化广场举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安排活动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一)全民终身学习周指导委员会
  主   任:完利梅(常州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司马双龙(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主任:汪忠泽(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   芃(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局长)
      俞群祥(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严旭华(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委员会
  主   任:俞群祥(兼)
  副主任:顾锡宏(常州开放大学校长)
      瞿   磊(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韩   琳(常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丁   皓(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处长)
      陈   巍(常州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处处长)
      刘   磊(常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副处长)
  成   员: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分管领导,在常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技工院校、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各社区培训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负责人,各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市终身学习指导中心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
  (一)着力推进全民阅读
  通过设定不同主题,创新方法手段,推进书香之家、读书社区建设,开展全民阅读季、读书月、读书节、“我和家人同读书”“书香社区 全民爱阅读”等主题阅读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出版物的引领作用,推出系列好书,引导助力全民阅读;通过各类终身学习平台整合、制作、汇聚一批数字化阅读资源,开展专家荐书、导学导读、读者交流、读书征文等活动,引导各类群体养成读书习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阅读服务体系,创新优化阅读体验,倡导数字阅读分享。
  (二)广泛开展特色活动
  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中心,围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家庭教育、老年教育(智慧助老)、职业技能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论坛、演出、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力度和品牌活动影响力,吸引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加。
  (三)统筹服务全民学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属地统筹职能,指导所属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老年教育机构等,结合学习者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院校、社区学院(社区学校)、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社会教育机构等,立足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开放共享学习和教育资源,服务城乡社区居民学习。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及群团组织优势,有效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等社会公共资源。积极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鼓励推动高等学校、高科技企业、制造企业等主动服务全民学习。
  (四)开发共享学习资源
  各地要积极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继续打造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和老年教育课程,丰富社区教育资源,提升社区教育课程品质。要进一步整合利用数字化学习资源,扩大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推动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学习在线”“老年教育网”等数字化平台共生共建、互联互通,共享优质终身学习资源,传播终身学习理念,助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建设。
  (五)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各地要不断探索创新深化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有效途径,及时总结凝练成功经验,积极宣传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同时,组织开展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一批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和适应新时代人民精神文明需求的数字化学习模式、注重满足学习者需求的品牌项目。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届活动周由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开幕式由江苏省教育厅主办,江苏省成人教育协会、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协办,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开放大学、常州市图书馆协办,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承办。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成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活动经费,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活动前期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展示党的二十大以来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成果;宣传终身学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设计宣传版面、发放学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宣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媒体宣传。各地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利用展板、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报道相关活动周活动。要大力推广社区教育线上线下学习活动,促进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宣传展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开展过程中鲜活案例和典型故事,引导推动全社会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宣传平台和“常州终身学习在线”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宣传和展示典型案例,并择优上报省级、国家级媒体。
  (四)确保工作实效。各地要帮助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活动,组织和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与所在社区共同开展终身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从强化教师的终身教育观、帮助学生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学习品质以及为社区居民的学习提供服务支持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四个一”(一次国旗下讲话、一次主题讲座、一次主题班会、一次主题板报宣传)等相关主题活动。
  各非学历教育机构(社会办学单位)要积极做好各类公益培训活动,要特别关注零就业家庭、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特困家庭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倡导活动周期间至少举办一次免费惠民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生活质量。
  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活动周主题,积极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并在做好本单位学习活动的同时,积极支持并参与所在地社区教育学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好活动周工作方案(含启动仪式方案),连同活动周主要活动安排表(附件1),于10月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只需发电子邮件,邮箱为:563676000@qq.com,联系电话:86900353)。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区在活动周期间安排的活动进行视导并组织媒体对特色活动进行重点宣传。
  (五)及时总结经验。活动周活动结束后,各辖市(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不少于1个)、5张活动照片或不超过5分钟的活动视频)以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考各地区、各单位的活动周工作方案、活动实效、宣传和总结材料等因素,评选“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廉洁节俭办活动,确保活动周取得实效。各地活动周开展情况及成效将作为对地方和相关单位社区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主要活动安排表

  2.202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教育局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