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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1-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0〕11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0-12-31 公开日期:2021-01-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法治思维,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透明度,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五大明星城”建设,为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1年,各辖市(区)、镇(街道)基本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健全完善。2023年底前,基层政府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五全”目标基本实现,基层政务开放参与水平进一步提高,透明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各辖市(区)、镇(街道)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过程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市(区)、镇(街道)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辖市(区)、镇(街道)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为基础,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行管理服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条例》、各业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关政策文件等,梳理细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6月前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加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确保梳理不重复、事项无遗漏、公开标准统一。根据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及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
  (三)规范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逐步规范政务公开具体流程,逐一明确公开事项的单位、处(科)室、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嵌入固化到现有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中,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要构建完善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衔接机制,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规范。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特别是加强政府文件公开后的管理,定期对失效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统筹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高效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
  (四)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严格落实省、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书,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研判能力,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常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功能,统一设置答复模版,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序规范、数据交互共享、监督便捷高效。各辖市(区)要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网上统一登记、分办、回复工作机制,最大程度便利申请人获取信息。
  (五)健全常态化解读回应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推广简明问答式、场景式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实效,对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从需求侧进行分段、多次解读,及时解答对政策的疑问,对典型的政策问答梳理后向社会公开,并与政策文件关联。要密切跟踪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引导预期。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解读回应联盟,推动多部门联动解读、在线回应。
  (六)打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各辖市(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着力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优质政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建立网民咨询建议审看处置机制,推动打造一批优质精品政务新媒体账号。做好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开渠道建设,依托基层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七)提高基层政务公众参与水平。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建立健全辖市、区政府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探索更多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基层会议公开方式,注重参与实效,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定期开展多样化主题活动,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增进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
  (八)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各辖市(区)政府要依托“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服务平台”建立子平台,探索政策精准化公开,为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企业精准匹配推送政策信息。基层政务服务部门要按照“四级四同”要求梳理基层在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准确、标准化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同源、标准一致。逐步推进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现办事过程信息公开,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固化办事服务信息推送规则,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化引导办事预期。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服务公开,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通过个性化、场景式问答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九)强化政务公开在基层服务治理功能。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需要,集中梳理、专题公开相应政策信息、民生信息,让企业群众能看到、易查询、用得上、好监督,打造公开透明、宜业宜居政务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改革,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探索基层执法办事“微公开”,梳理企业群众办事时反映比较集中的政策疑问,形成规范化政策问答手册,推动行政机关服务执法现场政策答复权威、统一、规范,提升政策透明度、政府公信力。着力推进基层教育、养老、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
  (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以解决基层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信息需求为导向,集中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中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适应村(居)公开特点的政府信息,形成面向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广播、有线电视、便民服务点、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与试点领域相关部门加强会商,主动做好和上级部门沟通、对基层指导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担负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各辖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镇(街道)的工作指导,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市有关部门和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部门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突出监督考核。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是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年度评估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将跟踪推进各地、各领域进展落实情况,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基层政府要加大在权威渠道发布政府公开信息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显政功能,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在线监督机制,按照政务公开任务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的内容完整性、时效性等进行监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评价指标机制,建立健全“季通报、年考核”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持续改进工作。探索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定期对政务公开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开展评估评议,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示范引领。天宁区作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要充分发挥先行优势,加快推进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和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选择1-2个优势领域或特色地区培育创新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创新案例应用,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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