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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0-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0〕16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3-09 公开日期:2020-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进一步降低行业风险和减少事故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实现零死亡目标。

一、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0〕4号)要求,细化责任清单,督促各行业全面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形成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救援和处置能力。

二、高标准完成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6号)精神,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监〔2018〕87号)工作要求,结合常州市有关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和改造提升相关要求,督促化工企业完成整治提升,到2020年9月底,企业现状与竣工图(包括变更)一致率应达100%,“两重点一重大”的在役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应达100%,新建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应达100%。2020年9月底前,经诊断治理核查未达到《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企业全面停止生产或停止相关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使用,2020年12月底前,经诊断治理核查仍然未达到《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企业关闭退出。

三、高质量完成生产储存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3月底前督促企业全面排查隐患问题,形成隐患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至9月底,全面落实风险管控化解措施、全面排查整改隐患问题、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年底各辖市、区要充分研判排查整治阶段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和个性特点,找出相应的对策,形成长效措施。

四、持续建设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

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在化工生产企业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到2020年底前,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达100%,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园区外企业完成与地方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对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运行机制,实现监测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五、借智借力落实《导则》要求

各辖市、区要认真组织企业学习贯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要求,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作用,扎实开展本辖区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推动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受检企业以及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深度检查指导反馈会接受警示教育。督促相关企业对检查中暴露出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消除类似隐患问题。全市完成50家重点企业深度检查,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和隐患整改闭环工作。适时组织对第三方服务

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六、迅速开展新一轮企业风险辨识

依据《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6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辨识各类安全风险,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结合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绘制出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动态辨识分布图。根据风险分级特点,落实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对照国家标准对企业重新风险分级,各辖市(区)落实“红橙黄蓝”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化工园区(集中区)同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评估,整治隐患,确定区域安全风险等级,制定出“一园一策”风险管控方案。

七、进一步加强医药企业监管

进一步加强医药企业安全监管,摸清医药行业底数,了解医药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薄弱环节。结合专项整治,从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安全风险分析,设备设施信息化水平,仓库管理,检维修作业,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医药企业的主体责任。

八、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省、市即将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各辖市、区结合本地区分级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大型化工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准。根据本地区

危险化学品风险特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各部门的协调处置能力。组织辖区内企业学习《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按照要求全面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加强企业与政府预案衔接,通过综合性和实战化的演练达到降低事故风险和减少事故损失的目的。

九、优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服务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政策,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各类风险。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加大对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执法力度,从源头上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严格限定高危事项审批权限,融合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严格准入条件,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实施网上公开办理、“不见面”办理,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证照分离”,强化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

十、持续强化安全业务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监管能力。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监管履职水平。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资质和能力考核,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以及分管安全和生产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加大抽查考核力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测预警工作培训,完善运行工作机制,提高防范事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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