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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4-002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277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4-12-15 公开日期:2014-1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结果
关于201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设站单位:

    为加强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称工作站和创新基地)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提高工作站和创新基地运行质量,根据《常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办法》(常人社发〔2014〕216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13年底前批准设立的工作站和创新基地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全市16家工作站、2家分站,30家创新基地、5家分站,共计53家设站单位列入考核范围。在设站单位自查自评、各辖市区人社局初评、市人社局复评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考核结果,优秀12家,良好18家,合格14家,不合格9家。

    从这次考核情况看,我市工作站和创新基地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博士后管理制度建设、博士后管理工作和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有些设站单位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研究课题质量不高、成果应用效率较低等问题,少数设站单位仍存在“空站”情况。各辖市、区之间工作开展不均衡,设站单位运行质量差异较大。对此,各辖市区人社局和设站单位要认真总结、查找原因,从环境营造、制度建设、服务措施上明确改进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总结和整改工作。要进一步做好考核情况分析工作,认真总结博士后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对策措施,积极推进博士后工作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和督促相关设站单位做好考核整改工作,特别是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加大服务指导力度,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二、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交流。对考核优秀的设站单位要予以表扬,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互相借鉴好的做法,将加强博士后工作交流作为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作为加强工作站和创新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切实提升博士后管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切实提高工作站和创新基地运行质量。要健全管理制度,抓住进站、开题、中期考核、结题、出站等重点环节,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促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要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的,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提高培养质量,促进高校资源为企业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促进博士后工作质量和效益提升。

    按照《常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办法》(常人社发〔2014〕216号)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设站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限期一年。整改结束后由我局组织验收,验收仍不合格的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请撤销设站资格。

    

    附件:2014年考核优秀单位(12家)等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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