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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强化保障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的十项举措的通知
索 引 号:MB1886763/2020-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自然资规发〔2020〕57号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2020-03-20 公开日期:2020-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强化保障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服务规划的十项举措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强化保障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的十项举措的通知

溧阳市局、金坛区局,各分局,机关相关处室,相关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省、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责任,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推动力度,确保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重“大考”中,全力发挥好自然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作用,现将《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强化保障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的十项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0日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强化保障

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的十项举措

为全力加速省、市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围绕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工作部署,结合市局年度重点工作,以重大项目高效率推进、高品质建设为目标,特制定关于强化保障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的十项举措,着力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再强化、服务再加码、效能再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大项目推进上下无缝对接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市局“一把手”领导,为全市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各辖市(区)局(分局)“一把手”为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重大项目具体推进工作;明确一个部门总扎口,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全流程跟踪保障,市局相关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协助各辖市(区)局(分局)开展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工作,确保省、市重大项目推进上下无缝对接。

二、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重大项目“一档一人”

全力推进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一档一人”台账制度,明确专人专班,全环节高效运转。设立跟踪档案,按照“滚动更新、分阶段推进、全周期管理”的理念,组织各辖市(区)局(分局)制定分类、分阶段推进方案,确保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前、中、后三阶段实施全流程服务对接。针对省、市重大项目服务工作推出“5个一”工作标准,即一访:上门走访、一群:工作联系群、一表:服务推进表、一人:全程一人跟踪服务到底、一天:部分项目即收即办,当天办结。

三、强化规划引领,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空间保障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谋划空间布局蓝图。高质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及时准确把握最新政策动向和发展导向,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机遇和发展保障空间,为更好服务我市重大项目提供思路和建议。

(二)强化规划服务,创新绘制产业空间地图。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全市重大项目招商“四图合一”工作,摸清各区产业空间家底,绘制产业空间地图,确保重大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图索地”,实现重大项目的精准招商。

(三)强化规划保障,高效支撑重大项目落地。加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协同应用,及时更新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线边界等控制性要素,在项目前期阶段及时开展项目选址的合规性审查,为重大项目落地打好底、开好头、抢时间。

四、精准配置用地指标,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一)明确省、市及市级以下重大项目用地指标分级保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省级重大项目当年度用地需求,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由省级实施计划保障;市级重大项目优先使用各辖市、区自留计划,计划不足的情况下,由市重大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形成一致意见并核定后,原则上参照省级重大项目计划“核销制”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市级统筹配置用地指标。

(二)差别化配置用地指标。一是提升项目,多方利用政策红利。鼓励各地通过产业提升,积极申报省重大项目,落实计划指标“专项专用”;二是优化增量,保障计划精准供应。探索建立市留计划“点对点”精准保障机制,落实好“三个统筹”;三是挖潜流量,实现土地资源整合。按照省厅对“增流挂钩”的管理要求,通过适度减少增量计划的配比,倒逼各地深挖土地整治潜力;四是集体入市,缓解土地供需矛盾。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积极探索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制度;五是多方沟通,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与用地企业沟通,依据项目推进时序合理优化用地布局,精准配置用地计划,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保障多方需求。

(三)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和林地的管控要求,通过制定差别化的用途管制规则,允许“点上开发”促进“面上保护”。兼顾刚性弹性,区分空间尺度管控。考虑空间管控的弹性与刚性,区分区域和地块两个不同空间尺度,分别建立基于分区的空间准入和基于地块的用途转用规则。特别是在新增建设用地上严控规模,鼓励流量挖潜、存量盘活,并将增流、增存、增违挂钩纳入新增计划下达的考核目标,促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达到五量调节的目的,提高双提升水平。

五、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坚持节约集约资源高效利用

(一)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落实“重保优供、分级保障”土地供应制度,为我市重大项目开辟土地供应的“绿色通道”。实行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制度,允许国家、省、市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厂房、研发总部等项目采用弹性出让方式供地,鼓励各辖市、区按照产业类型、绩效评价结果探索差别化的弹性出让价格,推动特色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提高土地供应的导向性。

(二)强化用地项目供前评审。建立健全由辖市、区政府牵头,发改、工信、住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产业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讨论确定产业项目供地的初步方案,包括供应方式、土地价格、使用年限和亩均税收等产出条件、签订产出监管协议的责任主体及产出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等。

(三)实行用地“双合同”管理。落实土地出让(租赁)合同与《产出监管协议》并举的“双合同”管理要求,按照“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确保重大项目在土地交付、出让金缴纳、开竣工建设要求、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开发投资强度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监管,积极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六、持续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部、省要求,持续转化相关并联审批办法,落实配套管理制度,深化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工作。以“多规合一”为基础,进一步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在已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实行“一次委托、一次测量、数据共享”的联合测绘模式,推动合并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为一个验收事项,精简环节,优化流程,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服务效能。

(二)持续优化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的模式,提供高效的地形图供图方案。充分利用“常州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平台”,构建覆盖全社会、基于网络化、一站式的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各类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在线办理,提供标准地图、在线地图等公益性服务,为省、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精度更高、质量更优、更新更快、内容更丰富、方式更便捷的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保障。

(三)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重大项目服务,提升服务品牌内涵。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重新调整职能设置,进一步下放用地预审、土地核验等审批权限至分局,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效能。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对接“互联网+监管”要求,推行“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内容。深化“3550”改革,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部分项目试行即办即结。

七、构建协调机制,将解决问题摆在项目管理突出位置

建立省、市重大项目例会制度,由市局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会议。通报阶段性省、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逐一研究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出问题,明确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建立与发改、住建、生态环保等横向部门的联动机制,从选址阶段就提出可行性分析,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逐步形成重大项目建设问题收集、组织例会、集中交办、协调落实、问题销号、效能问责的工作机制。

八、建立督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服务单位责任意识

强化重大项目督查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实行定期督查与节点督查、项目定期通报与进度提醒相结合等方式,严格落实督查督办、限时办结、定期通报等制度,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难题。各辖市(区)局(分局)重大项目责任部门定期向市局报送省、市重大项目月度进展、重点实施情况和时序进度情况。市局对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原则上按季度、半年时间节点通报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针对市重大办集中交办的重大项目问题,主动对接企业,明确问题点位,制定解决方案,限期推进落实。对推进不力,不认真落实督办意见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启动约谈和行政问责,并纳入年终考评。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时掌握重大项目建设动态进展

推进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综合系统,实现省、市重大项目全流程监管,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叠加我市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编制省、市重大项目动态“一张图”,逐一逐项核查全市省、市重大项目资源配置和规划服务保障情况,摸清家底,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全面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十、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重大项目专项考评和奖励机制

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围绕“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的理念,鼓励各部门单位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方法,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重大项目专项考评,采取系统考评与人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用地规划服务、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日常项目管理、创新工作举措等方面开展专项考评;加强考核激励,对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服务质量、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位于前列的部门单位,在要素资源上给予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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