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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18-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18〕72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8-11-22 公开日期:2018-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
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省委、市委部署和上级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紧扣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努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刑罚执行一体化体系、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体系、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体系、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在服务“六个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创新推进、奋勇担当,努力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处于全省第一方阵,司法行政工作结构科学、运转高效、职能彰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积极作用,能够有效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行政需求。在具体发展指标上,到 2020 年,基本实现“一个成效显著、六个走在全省前列”。

    “一个成效显著”: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加强对六个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的服务保障,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上发挥积极作用。

    “六个走在全省前列包括”: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高水平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乡两级中心规范化建成率达 100%,12348 热线满意率达 98%,法律援助办案量与常住人口比率达万分之十。法律服务业改革进一步深化,到 2020年,法律服务业务收入达到8亿,律师万人比达到万分之四,建成一批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律服务机构,百人以上律师事务所2家,规模以上公证处2家,通过国家资质认定或CNAS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2家。

    (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作用不断彰显,七五普法有效实施,普法责任制落实率达到100%,强化重点人员普法,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入选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库数量全省领先。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55%,使法治成为推动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建成矛盾纠纷综合防控新体系,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成率达到100%,五大类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不发生因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四)刑罚执行一体化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目标一致、协调互动、高效运行的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机制,行刑执法效能不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低于 1‰,常州籍的刑满释放人员5年内重新犯罪率低于3%、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率达95%,后续照管对象一年内操守保持率不低于84%

    (五)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以实战化、信息化、标准化为核心的基层基础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局所站一体化成效明显,标准化司法所建成率达到100%,加强司法行政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出一批司法行政领域地方标准。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智慧法务平台全面建成,主要业务信息化应用覆盖率100%“2+1+N”一体化智能平台有效运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居全省领先水平。

    (六)司法行政队伍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三化、四铁、五硬为方向,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全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才总量持续扩大,结构优化,核心专业占比 65%以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达30%以上,高端人才总量超过50人。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推进措施

    (一)助力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1.提升源头预防能力。深入推进“两公”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把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审查“法律风险关”,到2018年底,50%以上的辖市(区)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20%以上的辖市(区)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指导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单位逐步建立“两公”律师或法律顾问制度。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制定“两公”律师和法律顾问全面参与管理决策、生产经营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其作用发挥从事后救济为主向事先防范为主转变。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搭建平台,提高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在 PPP项目中的参与度,以PPP项目风险防范为重点,探索建立区域经济发展风险整体化防控体系。

    2.提升防控化解风险实效。围绕服务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的有效推进,进一步靠前服务企业,深入开展以“防风险、促转型、护发展”为主题的“法企同行·风险防控”专项活动。紧紧依托“十大法律服务团”,组织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力量,坚持主动作为、主动防范,通过法治宣传、法律体检、信息研判、集中服务、机制完善等举措,努力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满足企业法律需求、解决企业法律难题,不断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为我市企业发展、经济转型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常州市非公有制经济法治护航中心功能,着力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提升全社会防范风险自觉。推动在金融监管领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督促银监、保监等责任单位落实防范金融风险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以“认清骗局本质、抵制高息诱惑”为主题,重点针对非法集资高发群体,组织开展远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帮助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增强防范意识和理性投资意识。

    (二)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在服务保障城乡建设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4.提高困难群众帮扶实效。围绕“富民惠民行动”,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对本地区贫困群众开展专项走访调查,重点排摸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伤害赔偿、赡养抚养、生产经营、债权债务、扶贫领域等九个方面的法律需求,对贫困人口推行“家庭法律顾问”制度,逐一建立法律服务需求档案。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低收入家庭法律扶贫微信群,组织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力量,经常性开展类别化、多样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活动。

    5.加强经济薄弱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结合全市新一轮茅山老区帮扶工程,组建扶贫法律顾问专家库,对本地重大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律体检”。围绕增强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为发展乡村企业、土地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特色农林业、乡村旅游业提供法律服务,为设施农业、养殖、水电等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监督,依法防范处置土地开发、金融贷款、环境保护等法律纠纷。根据地方监察、纪检和扶贫部门需求,依法依规参与地方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6.加强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活动,深化和加强经济薄弱村民主法治建设,做好“三农”、扶贫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和督促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居治理活动、村民日常生活提供法律支持帮助。围绕“精美常州提升行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美好生活·德法相伴”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活动,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加快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梳理修订和推广实施,促进乡村形成良好精神风貌。

    7.加强经济薄弱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全市“三大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开展“五方结对”帮扶工作,支持帮助响水、滨海两地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深化经济薄弱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等工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市律协、公协要统筹安排好具体挂钩结对、业务交流等工作。

    8.加强特殊人群贫困家庭法律扶贫。积极协调配合监所单位,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中贫困家庭进行精准认定,采集其法律需求、生活需求和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等帮扶需求,帮助解决五类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的问题。配合监所单位做好本地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回归指导工作,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对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照管对象,做好建档立卡及扶贫政策落实工作,通过开展专项培训、组织集中推介、提供法律服务等途径,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方面的支持、帮助和服务。

    (三)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服务保障生态环境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9.推动企业落实环保法治责任。围绕实施“263”专项行动,推动和督促相关部门抓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这一重点人群,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节能减排政策文件的解读,常态化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环保教育培训,增强企业环保法治意识。拓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工程招投标、安置补偿金提存等公证业务,拓展生态文明建设融资合同、涉及资金补助的生态补偿合同等公证新领域;引导支持社会优质资源经登记开展环境损害鉴定业务,健全环境损害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推进环保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提供诉讼、公证、调解、法援、鉴定等服务,增强群众的生态福祉。

    10.推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围绕美丽乡村、“四好农村路”等“精美常州提升行动”项目,积极开展“建设绿色村居”行动,以村居环境整治为重点,依托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精准推送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创新运用“法治道德银行”“积分兑换”等激励方式,引导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共建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

    11.推动青少年培育环保法治理念。推动相关部门加强青少年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让青少年了解掌握道路交通、环境保护、节水护水、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知识,培育青少年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课外实践活动,在“八礼四仪”养成教育中融入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内容,培育青少年环保法治意识。

    12.推动公众养成绿色出行习惯。积极开展“倡导绿色出行”行动,推动和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围绕驾驶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守法出行教育,提升文明驾驶意识。要围绕文明交通、文明排队、文明旅游等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环保节能、文明绿色出行理念教育相融合,编发《绿色出行指南》,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出行新风尚。

    (四)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13.加快推进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实体平台建设,统一四级实体平台建设标准和运行规范,健全丰富实体平台功能,形成功能互补、一体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快12348掌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并提升热线平台服务质效,推动“三大平台”有机融合、优势互补。加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广天宁区“两员两师两制一群”工作机制,做实做活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实体平台,将资源合理配置到“四张网”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3531”网络、“323”普法网络、公益法律服务“半小时”服务圈、特殊人群服务“社会帮扶”网络建设,实现体系更加完备、服务更加规范。

    14.加快推进“智慧法务”全覆盖建设。贯彻落实《常州司法行政系统“智慧法务”应用实施方案》,以江苏省一体化智能平台为核心,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充分发挥“政务大数据平台”“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优势,打造“智慧法援”“智慧公证”“智慧普法”“智慧调解”“智慧管控”“智慧指挥”“智慧审批”“智慧管理”等八大智慧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核心业务办理智慧化、法律服务供给智慧化、研判处置流转智慧化、应急指挥调度智慧化和机关内部管理智慧化,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服务群众的水平。

    15.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系统化建设。推广溧阳“百姓议事堂”、天宁“和谐促进会”等做法,探索金坛“群言堂”、新北“老娘舅”、钟楼“帮帮团”等做法,推动实现基层社会组织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更多专业化、普惠式服务。调研出台市级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项目清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升运行效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加强检查考核,避免僵尸型社会组织的产生。

    (五)发挥法治文化引领作用,在服务保障文化建设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16.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联动事项。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纲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年度先进评选、季度情况通报、专项督查反馈。深化“三节四时”重点普法计划,强化事前提示、事中参与、事后通报,确保接地气、有声势、有亮点、有成效。加快对普法队伍、阵地、内容、流程等要素进行标准化改造,建立“研判、供给、评估、管理”的规范化体系,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

    17.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全力推进法治宣传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传统文化、公民道德实践、群众生产生活的“六个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继续推进基层法治单位“五区同创”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的行业条线加入法治创建体系。借助大数据对千人以案释法工作进行再开发,分类编制普法课程库、讲师库。定期推出社区公共普法微课堂菜单,针对需求举办自助式普法讲座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化建设,组织评选首批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

    18.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建好“行政执法大讲堂”,提升法治大讲堂的覆盖面,更新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模版,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做强龙城普法小记者品牌,加大对普法社会组织的政府采购、公益创投的力度,积极发挥小橘灯、灯塔萌等知名普法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推广武进区企业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经验,开发企业普法菜单,实现企业普法常态化运行。突出抓好以新修订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监察法系列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党章、党纪、党规等党内法规体系宣传教育。引导妇女、老年人、农民工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探索残疾人的学法载体。

    19.厚植普法底蕴内涵。制定出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做好史良故居对外开放和运营维护开发利用工作,更新各级法宣中心,推进宪法、监察法等主题法治公园、广场建设,加快形成以综合性法治文化园为龙头、部门法主题公园为主体、各类法治场馆为特色、基层村居普法园地为节点的常州市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制作开发法治文化精品作品,建成法治文化曲艺、书籍、作品、书画影视、人才六大资源库,举办常州市法治文化节,提升常州法治文化含金量。加大法治动漫微电影定向开发力度,整合“李建国”“阿汤哥”等普法新媒体创作力量,突出普法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按需普法,保持微视频普法的常州高地。

    (六)不断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在服务保障改革开放高质量上积极作为

    20.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全面推行网上审批,积极参加“群众满意的审批窗口”创建,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等机构和人员审批电子档案,深化“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制定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配套制度。深入开展公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厅县域公证处年办证量突破万件、配备至少8名执业公证员的目标要求,加快推动公证员队伍发展。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激发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活力。

    21.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深化与监狱、戒毒单位“互帮共建”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解戒人员后续照管等工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践行治本安全观,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完善实战化的辖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积极构建整体、科学、系统的教育矫治体系,提升教育矫正的实效性。完善常态研判机制,定期开展矫情研判和隐患排查,强化“大数据、智能化、微应用”意识,牢牢把握风险防控的主动权。认真做好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评估工作,提高调查评估质量。开展人性化教育矫治、帮困帮扶、安置帮教,多形式开展“两类”人员心理疏导,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推进社区矫正损害修复试点和安置帮教“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改革,继续加强专业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鼓励各地成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协会,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机制。

    22.加快涉外法律服务改革步伐。充分发挥市局“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的作用,全面摸清“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发展状况、法律服务需求、经营发展风险,明确本地区涉外法律服务的重点和方向。积极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探索完善服务机制,协助企业建立境外权益维护机制,实现由“跟出去”向“领出去”转变。培养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涉外法律人才境外培养机制,加大高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市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水平。

    四、切实加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狠抓责任落实。司法行政六大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是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市局成立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与绩效考核部门合署开展有关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制推进“六大体系建设”的具体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督促检查,将其纳入12348法律服务队督导项目,通过定期通报、实地抽查等进行重点督查。要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上级报告。健全调查研究机制,注重从末端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分析研判、推动解决前端治理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 

    (三)做好舆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宣传意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全面及时宣传全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扩大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要深入一线挖掘、总结、宣传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特别是要及时编写、报送典型案例,为推进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引。要选树、表扬工作推进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常州市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三年监测评价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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