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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计划安排
索 引 号:014109760/2020-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2020-04-15 公开日期:2020-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计划安排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计划安排

        (一)强化党建引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政治建设首位,深入持久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确保主题教育形成的长效机制立得住、落得实、行得远。深化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出台《常州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好医院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管理治理各环节,提高党组织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能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任务,提升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水平。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注重干部队伍建设。从严选好管好干部,用准用好用足“三项机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坚守四大主业,为高水平健康服务补齐短板

        1.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优工程。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投用市中医医院急诊病房综合楼,开工建设市儿童医院移址新建项目,研究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市中心血站、市第七人民医院二期、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二期建设,协调推进市第四人民医院肿瘤病房大楼建设。推动市三院公共卫生临床救治中心、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大楼、市医疗急救中心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行预约诊疗、多学科联合诊疗等服务举措,落实改进医院门急诊服务10项举措。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积极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项目,落实责任,精准实施临床重点专科技术发展规划,支持民营机构建设重点专科,新增市以上临床重点专科3-5个。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确保用血安全。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各地至少新增1家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基层机构比例力争达到60%。重点建设5家农村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新创5个省级、10个市级基层特色科室。推进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新改扩建项目。出台《常州市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提高基层卫生人员高级岗位比例,推广差异化激励政策和村级人员备案制。深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快孟河医派传承创新工程实施进度。全面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各项指标任务,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达到省定标准的中医馆,3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达到市定标准的中医阁。开展基层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成立并运行“常州中医联盟”。市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设立基层机构工作站10家。弘扬中医药文化,探索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继续做好城市紧密型和专科共建型医联体建设。大力发挥远程医疗作用,建优专科联盟,帮助提升基层能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管理组织,出台配套政策,实现强基层、同质化目标。巩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基层首诊式签约、点单式签约,保持应签尽签,多渠道扩大签约人群范围,重点人群签约对象中有偿个性化签约不低于10%。试行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服务。新建4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用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提高基层首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实效。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质运行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发挥审定重大改革发展事项作用。改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式,综合考核结果运用到医保支付、财政补助、绩效总额、院长绩效等方面。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推动落实以DRGs付费为主体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政策。全面开展短缺药品信息监测直报工作,适时调整市级短缺药品目录。

        2.实施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工程。全力推进健康常州建设。制定落实健康常州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针对重要健康危险因素、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实施一系列健康行动,抓好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常州市、溧阳市深化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新北区要创成江苏省健康促进区。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达32%以上。全面推进全市癌症防治工作体系建设,降低因癌症导致的过早死亡和疾病负担。大力加强疾病防控。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巩固提升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成效,用好全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接种环节疫苗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加强疫苗储存和配送冷链系统的能力建设,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年内,全面启动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疫苗。关注儿童眼视力,推动儿童近视防控。继续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维护妇幼健康。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强化母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风险管理和转诊制度,推进孕产妇五色风险评估管理。切实夯实产科能力建设,强化产科异常情况临床识别和救治能力。推进新妇幼信息系统务实应用,加大市级基层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力度,门诊建成率年内达到80%以上。推动各地妇幼保健机构“所转院”建设。继续做实基本公卫服务。全市12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力争达到人均83元,其中新北、天宁、钟楼、经开区不低于86元,溧阳、金坛、武进不低于80元,同时做好新划入项目的经费保障。居民健康建档率、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资源整合,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防融合管理试点。

        3.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升级工程。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传播新型人口文化、生育文化、家庭文化。加快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省级项目。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加大关怀关爱力度。发挥“春晖家园”阵地作用,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要覆盖所有计生特殊家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推进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常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常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做好全市托育机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区、试点单位建设。标准化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推进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简化计生服务流程,利用“一网通办”推广“常州掌上计生APP”,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加强人口家庭发展政策业务培训,稳定基层计生工作力量,计生专干转型为卫生健康专干。完善全员人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完成国家人口和家庭动态监测调查任务,为完善生育政策、改进服务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辖市区要努力创建省“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

        4.实施老龄健康事业维护工程。完善老龄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老龄委联络协调职能,确保完成老龄事业各项任务。改进完善各级老龄工作机制,配强老龄办人员力量,充实乡镇、街道老龄工作力量,构建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老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80%。健全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常州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依托全市医疗联合体、护理院和医养结合机构等,构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准入流程和环境,出台《常州市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对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扶持政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60%以上,推进医疗机构为老服务建设,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研究制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清单和规范。发挥家庭医生作用,重点服务失智失能老年人。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加强老年医学、老年护理人才力量培养。开展银龄关爱系列行动。开展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建设一批老年友好示范社区。通过实施敬老月主题宣传服务、老年文体关爱、老年权益保护、老年心理关爱、老年健康促进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尊老、爱老、孝老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安康关系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承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做好六项保障,为高品质健康共享提供有效支撑

        1.加强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管理。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质效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生命线之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各类补偿机制。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实施好总会计师制度,为持续改善经济管理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取消耗材加成的监测评估,推动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逐步补偿到位。各家医院要做好控费工作,提高技术服务收入占比;要健全全成本控制体系,加强绩效管理,促进医院资源有效节约与充分利用。

        2.高度重视科技人才软实力建设。加大科研创新。市级大医院要坚持临床与科研并举,整合优势资源,探索研究型医院建设实施路径,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积极支持与大院大所合作,鼓励申报高层次课题,力争实现省以上科技项目新突破,力争新增1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跟踪评估现有创新平台建设绩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拔尖人才培养。实施青苗人才工程,落实“人才+项目”模式,跟踪培养重点人才,做好优秀人才培养梯次衔接。落实重点学科建设举措,进一步集聚优势学科创新要素。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进一步提高医学创新团队效用,力争新增1-2个引进创新团队。鼓励应用医学新技术。全面推广高层次卫生人才年薪制、高层次人才项目奖励制度。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常州市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推广差异化激励政策和村级人员备案制做法。建强全科医生队伍,新招录全科规培学员5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25人。

        3.继续深化智慧健康建设。完成卫生健康数据中心机房升级迁移和云部署。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开放电子居民健康档案查询和推进诊疗辅助应用。建设智慧影像云,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推广居民健康卡,持续推进实名制就诊,探索电子居民健康卡应用。积极建设集约式预约挂号、“一站式”医疗服务、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等项目。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不断拓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推动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共享联动,推进省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试点。继续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工程,开展大数据分析与研究。加强长三角智慧健康合作。

        4.全面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督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各辖市区要逐步充实执法人员数量,强化职业健康、中医服务、母婴保健、放射诊疗监督能力建设,通过普法学习、业务培训、办案实战,锤炼执法队伍。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评价、分类监督、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等制度,切实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完善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管信息平台,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执法行动,开展新发职业病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涉医违法犯罪。

        5.继续深化行业作风建设。围绕“教育为先、制度管控、约谈提醒、监督检查、有力整治、纪律惩处”六位一体要求,综合施策,推进行风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廉洁自律教育,强化警示教育,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范等学习。强化正面引领,大力宣传弘扬系统内先进典型。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坚持开展处方点评、药品耗材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用好“四种形态”,全面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及时约谈提醒、谈话函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执纪问责顶风违纪违法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

        6.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时刻坚守安全生产这一底线。高度重视在建项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消防疏散设施等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经常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回头看”。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快速有效处置。各地各单位还要高度关注各类传染病防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医院感染管理、血液相关安全管理、生物实验室、医学信息数据管理、意识形态风险、重大网络舆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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