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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13/2012-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2-03-13 公开日期:2012-03-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常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说明和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一号楼B座六楼;邮编:213022;电话:0519-85681625;传真:0519-85681627;电子邮箱:sfj_cz@163.com)。

    一、概述

  2011年,常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提高我局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2011年,我局办公室及时更新、维护全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准确、及时。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1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7条,其他1条。在常州普法网、常州司法行政网、常州律师网发布各类信息近500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抓领导落实。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形势需要,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作为主管处室扎口管理,并指定两名年轻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运作的工作机制。同时,及时调配政治素质好、网络技术精、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并在人、财、物等需求给予充分地保障。

  2、抓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较强,我们根据由近及远、递次推进原则和目录类别、内容,逐步编制完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上网内容,并且在20日内将政府信息公开文本移交档案局备案,确保目录编制齐全、完整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我局根据已经出台的《常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办法》,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填写《常州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从初步审查、专业审查、复核审查和程序审查,每一条政府公开信息都要经过承办人、处室负责人、保密人员、主管领导和网站负责人层层把关、环环相扣,严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根据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内网已全部贯通的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性检查,严格执行内网保密制度,内网U盘使用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没有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3、抓载体建设。除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之外,还通过常州普法网、常州司法行政网、常州律师网及相关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2011年,我局启动全系统网站集群建设,全市司法行政10个网站(常州普法网、常州司法行政网、常州律师网及七个辖市区司法局网站)用同一服务器、同一后台管理,实现门户网站严标准、高质量、信息共享。目前,所有网站已上线,特别是律师网通过改版后,增加了律师、律师事务所黄页查询和在线法律咨询等多个服务项目,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

  此外,我局每年举办大型法律咨询广场活动,活动中发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材料,并且通过法律服务热线“12348”免费为市民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在常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中心、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常州市公证处通过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手段向群众公开信息,使群众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要求市司法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还不够多;二是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八、说明和附表

  现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常州市司法局在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统计如下:

附表:


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9

其中:机构概况

1

规划计划

10

业务工作

17

其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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