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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1-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2021〕22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1-08-20 公开日期:2021-08-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常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营造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件大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新《安全生产法》适应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突出强调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继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自觉的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自觉主动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运用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

(一)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创新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安氛围。

运用全媒体广覆盖地开展宣传。发挥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上的主导作用,通过专版专栏、专题节目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发挥各级安全监管、司法行业媒体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上的特色优势,通过权威释义、专家解读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法律术语、法律责任,及时回应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重大关切。发挥各类新兴媒体在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上的重要作用,加强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的协同配合,坚持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形成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网络矩阵和集群化效应。

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举办专题宣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向各级各类人员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工作,集中开展送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要在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入口、公交地铁、市民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宣传画,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提升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全文,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款具体内涵,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的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学习培训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本地区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推进学习宣传工作,为新《安全生产法》的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紧制定修订有关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抓紧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及时梳理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凡有抵触的要修改或者废止,确保相关规定制度合法化、规范化。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地、各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做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对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所调整的对象、所涉及的单位,要早宣传、早告知、早服务,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依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与开展“八五”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瞄准突出矛盾和问题短板,着力在预防治本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改进工作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察双线检查方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附件: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为契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着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特色特点;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全文、释义、法律术语;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先进做法。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市级层面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市安委会近期将邀请省安全生产有关专家进行专题宣讲。

(二)组织新《安全生产法》在线访谈,及时回应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切。

(三)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集中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权威释义、专业解读、特色特点;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

(四)开展送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

(五)组织发放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以及新《安全生产法》释义、专家解读。

(六)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各地持续开展集中培训。

(七)组织面向全社会开展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有奖问答。

(八)组织编印面向重点人群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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