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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21-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数字专班〔2021〕1号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生成日期:2021-05-20 公开日期:2021-05-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印发《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提升专班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

       智能制造示范区是指聚焦于我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智能制造高端要素汇聚、智能制造技术广泛应用、智能制造服务支撑体系完善,具备智能制造、工业互联、协同创新、数字赋能 等特征的我市工业园区(集中区)。2015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已累计创建市级智能车间294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131个,省级智能工厂3家,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1家,省级“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基地2家,为培育智能制造示范区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苏工信装备〔2018〕33号)和《常州市工业智造明星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常发〔2020〕18号)文件精神,不断优化智能制造发展生态体系,稳步提升智能制造发展水平,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区,推进“国际化智造名城”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引导优质制造资源集聚,加快区域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形成市区联动高效工作机制,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国际化、集群化、绿色化、服务化、品牌化发展。到2023年,培育建设20家以上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引导地区通过“网格化推进”的方法,集中力量推进企业从自动化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速转型,实现智能制造水平本质提升和梯度可持续发展。

       二、示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工业园区(集中区)以交通主干道、河流等为边界,地理范围明确,申报区域由申报部门自行划定。

       2.工业园区(集中区)年度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不低于50家。

       3.工业园区(集中区)产业特色鲜明、集聚集约,主导产业发展聚焦我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4.工业园区(集中区)企业发展质效良好,转型成效明显,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中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A类和B类企业占比超过90%。

       (二)智造水平显著提升

       制造业两化融合水平持续提升,大中型工业企业关键装备实现自动化(数控化)、生产流程实现信息化系统管控、工业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示范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同推进。近三年,实施金额300万元以上智能化技改项目10个或实施企业数量占区域内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0%以上,至少建成10个市级及以上智能车间,争创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示范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升,工业利润总额增幅和能耗指标明显改善。

       (三)工业互联普遍应用

       坚持“满足应用、适度超前”原则,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规上工业企业百兆带宽专线接入覆盖率达100%,5G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初步应用。加快企业云上协同,规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入,主要生产设备联网率超过90%,星级上云率超过30%,工信部两化融合自评估参与率超过50%。企业信息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升,未发生较大以上级别工业信息安全事件。企业数据治理能力明显改善,大数据赋能产业链卓越提升。

       (四)智造服务体系完善

       示范区内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健全,常驻专业化、高水平的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至少组建了一个致力于示范区建设的智能制造专家咨询服务团队,建设了一个面向示范区特色优势产业、行业的智能制造服务平台,智能制造诊断服务覆盖示范区内9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示范区数字化管理有效支持产业智能化发展,智慧园区建设成效初显。

       (五)工作推进机制高效

       示范区建立常态化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推进制度,统筹规划示范区智能制造中长期发展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建立完善政企及社会力量多方联动机制,采取高校结对、服务商入驻、行业协会深度参与等措施,整合优势产业、人才、创新资源,谋划好智能制造示范区高质量创建工作。每个示范区确定一位负责领导、建立一个智能制造咨询服务专家智库、建立一个智能制造示范试点企业库、梳理一批企业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建立一个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推进方案。

       三、培育与认定程序

       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认定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市工信局发布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明确培育方向和建设内容;

       (二)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材料和评价指标;

       (三)示范区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向辖市、区政府工信部门提出培育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四)辖市、区政府工信部门审核同意后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

       (五)市工信局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对满足示范条件的示范区授予“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称号,对满足示范基本条件的示范区纳入培育名单,精准支持、对标提升。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将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工作纳入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提升专班重点任务,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力争培育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条线上下协作,各类机构协力,协调推进重大事项,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二)落实各项支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1号)和《常州市工业智造明星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常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围绕示范区建设目标,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实现精准扶持。

       (三)优化要素资源保障。及时掌握示范区企业生产要素保障信息,帮助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解决水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推行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要素保障政策,全力破解土地要素制约瓶颈,切实提高示范区重点项目土地保障能力。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质效,向制造业倾斜信贷资源,缩短融资链条,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聚焦支持智能制造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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