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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安全生产预警信息(2023-1号)
索 引 号:014110243/2023-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预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3-01-30 公开日期:2023-0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安全生产预警信息(2023-1号)
安全生产预警信息(2023-1号)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

春节假期后各企业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企业内部生产设备检修作业频繁、厂房设施处于相对封闭状态,新员工进入企业生产岗位,部分职工尚未进入工作状态,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把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薄弱环节,瞄准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在复工复产前,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并严格落实。一是要规范复工复产方案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现场,组织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二是要加强人员培训。投料开车前,要对参与开车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现场操作人员组织专项培训,熟悉开车方案、开车程序和操作规程,掌握异常状况处置措施。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教育,重点培训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应急预案等内容。要结合近期危化品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要深化风险辨识。重点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仪表、管道、阀门、特种设备、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和厂房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四是要严格变更管理。企业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凡涉及到工艺、设备、劳动组织等变更的,必须严格变更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严禁强行复产、带病开车,严禁超负荷、超能力生产。

三、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监管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时间节点,深入结合冬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组织力量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或抽查,准确掌握重点企业动态。盯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要重点管控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及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等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制定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特殊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值班值守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整改,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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