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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培治办〔2020〕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4-13 公开日期:2020-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政法委,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社区网格化管理是其基础环节。此次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充分体现了对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文件精神,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现将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属地负责、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托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监管触角,实施群防群治,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
  二、工作职责
  (一)政法委工作职责。加强与本级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设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模块,明确网格员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中的工作任务和报告方式;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及时发现推广典型,推动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教育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与本级政法委的沟通协调;明确专门部门、人员对接网格化监管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责,对网格中心流转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指导、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对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三)镇(街道)职责。汇总网格员通过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上报的校外培训机构各类信息,将网格员上报的相关问题分类、流转相关职能部门,并汇总、反馈处置结果。有综合执法队伍的镇(街道),根据自身职责,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四)村(社区)网格员职责
  1.宣传政策法规。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相关法规、政策和上级重大部署,普及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意识。
  2.及时更新信息。摸清本网格内校外培训机构的分布情况,采集本网格内相关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并上报至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系统,及时更新“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记录表” (见附件)相关信息
  3.做好日常巡查。网格员要根据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相关要求,定期不定期对网格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巡查,对违规办学行为和安全隐患等重要信息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来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全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资源整合。各地要依托并完善原有的城乡社区网格,促进资源共享,定期组织召开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运行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日常运行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不断丰富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的具体实现形式,强化信息化支撑。
  (四)抓好衔接落实。各辖市(区)委政法委和教育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编制工作手册,方便网格员对照检查、登记、上报,抓好网格员日常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
  

  附件: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记录表

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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