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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1-12 公开日期:2017-0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地方志作为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是传承和彰显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常州修志历史悠久,素有“方志之乡”的美誉,历代修志成果丰硕。自南朝《毗陵记》始,至清光绪《武阳志余》,先后编印郡(府)县志26部和专志6部。上世纪80年代开展一轮修志以来,我市在全国少有地采取“三级修志”模式,先后编纂出版市县、行业、基层志达700多部,并积累3亿字的文献资料。“十二五”时期,全市地方志系统认真履行职责,以编纂地方志书、综合年鉴为主业,以方志理论研究、志鉴资源开发为重点,以方志馆和信息化建设为创新手段,依法大力推进地方志工作,编纂出版了《金坛市志(1988-2007)》、《武进志(1986-2007)》、《常州省运会志》、《常州市编史修志志》、《常州市国土资源志(1995-2007)》、《常州市军事志》、《常州文联志》和《常州史志论文集(2015)》等一批方志成果;《常州市志(1986-2010)》完成总纂,通过省级终审;《溧阳市志(1986-2007)》付梓出版;《常州年鉴》、《溧阳年鉴》、《金坛年鉴》、《武进年鉴》等综合年鉴逐年编纂出版,屡获全国、省优秀奖项;《龙城春秋》季刊全新改版;《口述常州》系列专辑持续推出;常州方志馆建成开馆,省内领先,国内知名,全市地方志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为“十三五”时期地方志事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新的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李克强总理对地方志工作作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在与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提出“一纳入,八到位“(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的地方志工作新要求。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同年12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地方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这承前启后的重要发展时期,全市地方志系统要把握机遇,科学规划,更加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常态,全面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优化发展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振奋精神,积极作为,进一步弘扬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更大力度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市、辖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的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著史为主业,统筹兼顾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质量第一。将精品意识贯穿于修志编鉴著史工作全过程,坚持求真务实,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常州地域特色的方志成果。
  5.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全市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6.坚持修用并举。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拓宽开发利用领域,增加开发利用途径,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为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实现市、辖市(区)两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地方志书、地方史系列丛书编修和旧志整理等工作;不断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高质量建成常州地情文献馆;全方位提升常州方志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方志理论研究、质量建设、资料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系统整理研究常州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协同配合参与“江苏文脉工程”。到2020年,全市地方志事业基本走上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轨道,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综合发展体系,更好地为文化强市服务,推动常州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地方志书编修。全面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出版任务,规划的市、辖市(区)二轮志书力争到2017年全部付印面世。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形式、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第三轮修志做好理论、资料等工作准备。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志书编修相关制度,组织和指导行业、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志书的编修。保护和挖掘镇、村历史文化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参与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
  2.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继续做好《常州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参与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创新采编方式,强化质量意识,提升年鉴品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统一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推动综合年鉴市、辖市(区)两级全覆盖,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丰富年鉴品类,鼓励编纂出版行业年鉴和部门年鉴,大力开发利用年鉴资源,支持编纂出版地情手册、地情简报等年鉴衍生产品。
  3.启动地方史编修。将地方史编修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专门力量,牵头相关单位逐步推进地方史编修工作,指导有条件的辖市(区)编修地方史。加强地方历史文化的深度挖掘和系统研究,编撰出版《常州史稿》。推进《常州断代史》编修可行性研究,科学论证并形成方案,为启动断代史编修做好充分准备。围绕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常州地方专题史研究,编著出版《新时期常州城市建设史》、《新时期常州社会事业发展史》、《新时期常州经济史》等系列专题史。
  4.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图书馆、档案馆等单位的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旧志整理、点校出版工作。适时制订旧志点校规划,开展明万历《常州府志》、清光绪《金坛县志》等重点旧志的点校出版工作,逐步形成常州旧志点校系列成果。
  5.推进地方志资料建设。加强资料的集中收藏、保存和管理,逐步建立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地情研究需要的资料保障制度。以“六个收齐”(即收齐常州古今已经形成的全部志书、年鉴;收齐历史上与常州在地域上有过交集的市县全部镇级以上志书;收齐“长三角”所有地级城市志书、年鉴;收齐全国所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经济城市志书;收齐常州已经新修完成的宗谱、家谱;收齐常州人写的书和写常州的书)为目标,加快地情文献征集工作,同步分册修编《常州人著述总目》。加快地情资料藏阅设施建设,与市新图书馆同步建成集地情资料收藏、编研和查阅服务于一体的常州地情文献馆。加大地情资料的征集和投入,抢救性征集和保护地方珍贵史料,积极推进重要时期、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重要项目的口述资料征编。
  6.拓展方志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建设提升“实体方志馆”、“藏书方志馆(常州地情文献馆)”、“书版方志馆”、“智慧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打造公共文化服务重要平台和窗口。借助方志馆的平台、窗口和纽带作用,把地方志工作和事业的前台与后台、研究与普及、成果与分享紧密融合,建成活跃、丰富、开放的地方志事业。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挂钩合作,把常州方志馆建成全市党员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点、大中小学生乡土教育的历史课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科普及基地。
  7.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拓宽采集渠道,优化采集手段,加强信息资源采集,建立以志书、年鉴、地情资料数字化为基础的数据库,建设以音频、照片、视频为重点的音影像资源管理系统,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建成联网运行、资源共享的常州地情资料数据库。建设并进一步优化地情网站,到2020年,实现全市两级地方志网站全覆盖,并与全省方志网站群接轨。推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地方志工作阵地。
  8.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坚持修志为用,深入发掘地方志资源,编纂出版《金坛历史读本》等历史文化系列读本,编好编精《龙城春秋》杂志,推动口述史研究,持续推出《口述常州》系列专辑,组织摄制《常州影像志》系列专题片。通过制作纪录片、微电影以及举办《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纪念、方志成果展、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地情宣传和历史文化传播,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倡导全社会读志、用志,推动方志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9.深化地方志理论研究。推进地方志理论建设,依托市地方志年鉴学会,加强理论研究,活跃学术氛围,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和成果评选等活动,逐年编纂出版《常州史志论文集》。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编写出版方志理论与编纂研究著作。
  10.加强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以及省、市相关志鉴审查验收和编纂出版规定,完善地方志质量保障体系。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质量第一,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方志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按照“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要求,将地方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定期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统筹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理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体制及工作关系,2016年底实现辖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全覆盖。市、辖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作用;承担编纂任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将地方志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沟通配合,大力支持地方志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队伍建设。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领导班子。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分层分类加强教育培训,培养理论研究型、业务实用型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加强基层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梯队和学术带头人制度,鼓励实干,奖励先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聘请各行各业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志工作,建成市级地方志专家库。
  (四)完善督查评估。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对照规划制定年度目标任务书,量化工作任务和指标,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月督查进度,定期检查考评,加强规划中期、末期评估,跟踪分析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主要任务圆满完成。
  各辖市(区)地方志部门要根据本地党委、政府和本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推进计划,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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