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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润常州•2020春风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0-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0〕19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0-03-17 公开日期:2020-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润常州•2020春风行动”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润常州•2020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润江苏·2020春风行动”的通知》(苏司电[2020]21号),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市局决定继续在全系统开展“法润常州·2020春风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继续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调查需求、创新思路、分类施策,大力开展司法行政法治同行、惠民利企、扶贫助困等系列活动,努力为农村农民、困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和有关企业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放大“法润常州”品牌效应,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助力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奋力展现司法行政新作为。

    二、活动时间

    “2020春风行动”从即日起开始到5月底结束。

    三、重点内容

    (一)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活动。一是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法律援助,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根据市、市相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二是加强疫情法律咨询服务。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台企法律服务团等法律服务团队作用,编制复工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问答,认真分析研判受疫情影响行业法律咨询需求、涉疫敏感法律咨询问题、疫情防控工作法律风险,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建议。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扎实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有关内容,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联合编发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强化新媒体应用,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宣传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隔离区、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地区、复工复产企业人员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定期排查,及时发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牵头部门: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二)扎实开展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落地行动。今年市局推出司法行政服务为民十件实事,包括积极推进普法润民、公证惠民、立法利民、仲裁便民、复议安民、援助泽民、鉴定帮民、律师助民、调解和民、执法为民等。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为民实事作为司法惠民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健全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用的服务模式,特别是针对疫情解除后对民生领域的影响,要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加强纾困解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供给和保障能力。(牵头部门:市局办公室)

    (三)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入村居进园区行动。按照省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调解进网格、律师进网格、法治宣传进网格机制,建立健全对接体系,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托12348法律服务队、村居法律顾问、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等,主动服务企业、走访种植养殖大户、参与村务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化解问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对接相关部门,摸清园区数量、法律服务需求,适时设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处),推动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全面进驻。制定园区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精准研发企业法律服务产品,满足园区法律服务需求。完善“智慧法务”,发挥“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热线和网上办理功能,引导群众“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司法行政业务系统与网格全要素信息采集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牵头部门:市局公共法律服务处)

    (四)扎实开展法律助企复工复产专项活动。制定实施《关于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发挥常州市律师服务保障作用 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苏政50条”服务措施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服务措施。制定落实《关于组织开展“百千万”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100家以上律师事务所1000名以上律师,实地走访10000家以上企业,围绕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企业长期法律风险防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针对法治体检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风险和需求数据库,按照“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的原则,对政策性问题,通过风险报告、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对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并通过12348平台、行业协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形成一般性风险防范指导;对个性化问题,编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为企业提供定制和特色服务。(牵头部门:市局律师工作处)

    (五)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活动。认真落实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惠民生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加快推进远程在线服务,加强线上服务宣传。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根据本地情况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手续快速审批,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加强农民工、企业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积极支持企业用工稳定,统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牵头部门:市局法律援助管理处)

    (六)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活动。围绕“两会”等重点时段,加强对矛盾纠纷“外溢上行”风险的排查研判,加强本地区矛盾纠纷发展趋势规律性研究,重点做好涉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的民商事、劳动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应用,着力发挥市县镇(街道)三级非诉纠纷解决综合平台作用,建立健全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服务清单、多元化解程序衔接、多方联动补强、“分级诊疗”等机制制度,规范接案、研判、分流、办理、督查反馈等流程,为群众提供多形式、高效率、低成本的非诉讼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健全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强化调解工作统筹指导,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将纠纷吸附在行业、化解在基层。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围绕增强律师调解效力,推动在知识产权、房地产等领域建立专业律师调解机构。(牵头部门:市局促进法治处)

    (七)积极开展“4.8”司法开放日宣传活动。调整充实市局机关“12348法律服务队”,局领导挂钩包干辖市、区,进园区、到企业、入村(居),宣传重组后司法行政职能任务、2020年司法行政惠民10件事实及服务内容、服务途径,开展法规政策解读、 法治体检和法律服务,不断提高重组后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和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度,回应公众关切。制作“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展”“最美常州人”“常州司法行政最美巾帼奋斗者”等宣传资料,通过常州司法行政网、常州司法行政掌上12348、“常州司法行政在线”微博微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屏等向社会公众展示推介。(牵头部门:市局公共法律服务处)

    (八)扎实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专项活动。整合各类法律服务人员,组织“讲法律送服务”走访行动,深入农民工集中地,收集农民工在疫情防控、劳务用工、生产生活等法律需求和涉法难题,研判动态苗头信息,及时提供精准服务,妥善化解影响农民工生产、生活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组织“讲规范强意识”融入行动。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组织专题法治培训,加强安全法治文化建设,实施“讲教训促安全”覆盖行动。组织安全体验进场馆,以案释法进企业,媒体联动进大屏等活动,保障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取得实效。(牵头部门: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九)深入开展法律扶贫助力攻坚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牵头有关辖市、区局及市局有关部门结对盐城市响水县、滨海县司法局“一对一”法律帮扶,为当地贫困家庭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公证、律师等方面的工作交流。加大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针对群众关注的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细化基本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解决群众最急切最忧心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律顾问配备,为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帮扶,为扶贫开发项目提供法律体检、法律顾问等个性化服务。深入推进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加大兜底脱贫群众的“一对一”法律帮扶,实现法律顾问配备率100%,有效解决因子女不赡养、权益保障不到位等致贫返贫,为扶贫开发项目产权确认、利益分配等提供律师、公证服务,巩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牵头部门:市局机关党委)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和统筹推进发展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紧抓为民服务、突出公益属性,精心组织策划、逐项推进实施。市局专门成立“春风行动”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整体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局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尽快谋划活动具体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责任,确保活动落地见效。各辖市、区司法局和经开区司法局要认真填制《春风行动具体推进计划表》(附件1),并于3月18日前报市局办公室(联系人:虞宙,电话:85681655,QQ:309029598)。

    二要创新整合资源力量。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挖潜,将春风行动与全系统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积极提升行政立法审查协调能力、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能力、法治信仰培育能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刑事执行治理能力,同时有效整合立法执法、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资源,加强市县镇村四级协调联动,确保服务群众“零距离”;同时要加强外部资源协调运用,主动与人社、民政、卫健、教育、环保、公安、法院等政法、民生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席合作机制,联合举办各类专题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还要积极组织引导公益社会组织、公益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运用社会力量延伸行动触角,强化行动合力,扩大行动覆盖面。

    三要加强宣传提升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找准疫情防控和“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工作的结合点,在认真总结近年“春风行动”活动特色亮点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专项行动宣传策划,深入一线挖掘总结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各辖市、区司法局和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每月18日前要填写1个以上重要活动、典型案例(附件2)报市局办公室。要有效运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融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推广活动内容、服务渠道、具体成效等,持续营造“春风行动”品牌影响,推动“春风行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2020春风行动”具体推进计划表

          2、 “2020春风行动”重要活动或典型案例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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