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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2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2018〕27号 发布机构: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8-12-07 公开日期:2018-1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努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现就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高质量发展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种好常州幸福树、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将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作为衡量标准,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有效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不断提升投资审批、纳税服务、跨境贸易、融资贷款、获得电力等事项办理的便利化、快捷化程度,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开启常州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
  1. 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手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拿照易开业难”问题。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套餐”的线上办理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优化银行开户服务。今年年底前,全市全面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的目标。(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各辖市、区政府)
  2. 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推广自助查询、缴税、缴费。进一步完善不动产智慧云平台,加快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全流程、一体化、智能化的在线服务。全市统一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办理,推广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等过户的联动办理,让更多群众享受一站式的“易家服务”。今年年底前,全市全面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目标。(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市各有关部门,有关辖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3. 进一步优化企业施工许可办理手续。继续推广建设项目联审联办、预审代办、信用承诺等改革举措,全市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开展区域评估。积极借鉴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可复制经验,进一步拓展流程优化范围。加强“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应用,实现从项目生成、技术审查、行政审批到验收投产的全流程网上跟踪,实时掌握项目审批的进展和效率,精准开展指导、督查。今年年底前,全市全面实现“5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目标。(牵头单位: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各省级以上开发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便利化
  4. 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试点。深化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在流程再造、准入设置、联合审验、联合验收、有效监管等方面的创新举措,突出“安全生产”“环保优先”原则,明确政策性引导条件、企业作出信用承诺、实行联合审验、组织联合验收等流程,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建设过程监管,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形成“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惩戒于后”的工作格局。今年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典型示范案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溧阳市政府)
  5. 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做好项目报建审批业务主管部门及辖市、区政府已有审批服务平台与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工作,推进流程优化、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加强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信用信息系统等专项领域信息系统数据交换,不断提升信息归集与关联应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6. 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按年度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凡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不单独提高备案部门的层级,不单独要求专门的材料证明,切实做到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实行国民待遇。进一步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模式,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增强外商投资企业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三)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7.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减免和扶持政策。开展社保费源普查和费负测算分析,为合理降低费率积极献计。积极落实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备查范围。做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减征契税等政策落实,促进富民增收。积极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亏损弥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增值税降率,助力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8. 加快推动网上办税。全面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统一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反馈流程,主要涉税业务实现“一网通办”。依托税收大数据,为纳税人提供申报数据自动带入、校验计算以及政策查询和智能提醒等服务,进一步缩短申报准备时长。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推进网上税务局建设,创新智能咨询服务模式,拓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努力打造智慧办税体系。(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9. 打造简约办税模式。落实减并申报频次、逐步取消税务行政许可等举措,实现车购税完税凭证、涉税文书等电子化推送。加强与公安、不动产登记、住建、民政、海关等部门信息共享,为“二手房”缴税等业务提供“免填单”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精简办理资料,提供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和特定类型即办服务。实现纳税人办税“进一个门,上一个网,排一次队,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四)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
  10. 全面落实通关一体化改革。全力助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和“三互”大通关建设。推进“互联网+海关”建设,税单无纸化和检验检疫业务电子化,实现全程无纸化通关。形成通关监管、检验检疫、运输物流、电子商务等全链条管理服务,将监管作业嵌入进出境物流运转过程,建立严密、高效、顺畅的海关物流监管体系。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无纸化审批、联网核放、联合登临检查、车辆等“一站式”便利通关等措施。加快实现“通关+物流”货物跟踪查询应用。最大限度实现覆盖船舶抵离、港口作业、货物通关等口岸作业各环节的全程无纸化,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跨部门共享,对高信用等级企业降低查验率。公开口岸作业环节收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职能配置,将检验检疫作业全面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整体框架和流程,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推进通关一体化业务全面融合。梳理和规范集装箱堆场收费。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服务制度,完善政企合作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常州海关)
  (五)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提升融资便利度
  11. 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进一步整合金融产品、融资需求、信息中介、征信服务、扶持政策等资源,实现网络化、一站式融资对接。扎实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服务水平,推动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着力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水平。继续推进“小微创业贷”政策,增加贷款投放量,扩大受益企业覆盖面。(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六)强化市场主体司法保障服务
  12.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各类产权案件,持续开展冤假错案甄别纠正工作,依法严惩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充分保障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在内的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13.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专利行政执法结案率达90%以上。加强中国(常州?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制度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及风险补偿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托管、众筹工作力度。建立知识产权涉外维权援助机制,对知识产权涉外维权提供信息、法律和资金等支持。(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14. 加强破产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积极探索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推动建立简捷高效的快速审理机制,切实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去除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恢复生机、重返市场。针对我市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加强调研,出台指导意见,保障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完善破产配套制度,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工作。(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优化水电气接入
  15. 开展报装接电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推进电力接入申请联办,简化电力工程行政审批,实施工程标准化作业,加大配套电网资金投入等举措,实现高、低压接电环节减至4个和3个,10(20)千伏、400伏非居民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70和20个工作日,平均接电成本压降30%,供电可靠性稳步提升的目标。(牵头单位:常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16. 优化工商企业用户用水接入。整合优化供水接入流程,简化申请材料,通过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等举措,实现无需增设管线且具备施工条件的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最长不超过35个工作日完成装表接入(需增设DN200及以上口径市政管线的除外)。(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
  17. 优化工商企业用户燃气接入。整合优化燃气接入流程,简化申请材料,通过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等举措,实现无需增设管线的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完成装表接入。(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各燃气供应企业)
  (八)切实减轻企业收费负担
  18.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公布小微企业优惠收费清单,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取消、免征、降低、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各项规定。加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涉企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
  (九)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一张网”
  19. 统一归集政务信息资源。按照“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的原则,统一归集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市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形成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渠道,并与省级平台对接。推进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的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部门信息向各级政府部门共享。建成全市统一人口、法人、空间三大基础数据库,实现相关基础数据、电子证照“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今年年底前,完成市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并接入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20. 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和身份认证体系。依据省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名、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等,实现审批数据全面归集、全程监测、实时统计分析和评估考核。完善以自然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权力事项编码“一号二码”为基本标识的网上注册、认证功能和权力事项提取功能,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一次认证、共享互认、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21. 积极推动江苏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建设镇(街道)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公布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加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基层行政审批服务向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年内建成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十)推动“不见面审批”标准化
  22. 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省《“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规范和引导行政审批实施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不断优化“不见面审批”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精简材料、改进审批方式和提高审批效率,约束行政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审批可预期、可操作,身份验证数字化、便捷化,以及统计分析高效化、监测评估精准化,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透明、更便利、更优质的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23. 进一步规范“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根据省级部门以条线为单位编制的“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修订并公布市和辖市(区)部门“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的原则,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见面”办理的事项,都应纳入“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同步编制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大力推行市域范围内办理同一事项的标准化,形成全市统一的办事指南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明确的办事指引。(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24. 协同推进“不见面审批”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完善“一网通办”工作平台,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建立“一网通办”审批服务新机制。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科学合理集中审批事项,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强化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深入推进并联审批改革,实施数字化联合审图,推广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复制推广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域评估”经验做法,有效简化依附于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的各类评估评价。进一步优化代办服务,逐步扩大代办服务领域,提升代办队伍能力素质,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免费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审改办、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十一)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5. 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现跨地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聚焦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旅游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模式。探索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市场信用信息融合互补,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一网通办”事项,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的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信用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26. 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全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广泛运用全市统一的“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实现“双随机”检查事项全覆盖,除投诉举报、专项行动等特殊情况外,各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原则上应通过“双随机”的形式开展。研究制定“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具备条件的同一市场主体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多个部门、多个事项的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全年开展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总数的5%。(牵头单位: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27. 统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市级与辖市区、辖市区与所辖镇(街道)的统筹集成,合理划分市区执法职责,协同推进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综合执法改革。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开展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整合组建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试点镇(街道)和常州经济开发区继续深化和巩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不断建立健全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实施推进。各辖市(区)要严格落实本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优化提升,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文件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市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提供制度保障,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三)强化督查考评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要紧紧围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营造良好政商关系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联系服务企业的制度,落实责任部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基层部门和干部首问负责制执行落实,及时反映企业诉求,打通“中梗阻”,加大协调解决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以改革实效赢得企业和群众认可,努力把常州打造成为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行动方案

     2. 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交易登记的行动方案

     3. 关于全面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的行动方案

     4. 关于进一步推进纳税便利化的行动方案

     5. 关于进一步优化报关通关的行动方案

     6. 关于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行动方案

     7. 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的行动方案

     8. 关于进一步优化用水接入的行动方案

     9. 关于进一步优化燃气接入的行动方案

     10. 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应用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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