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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2019年常州市集团化办学名单和印发《常州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9-002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9〕19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9-11-12 公开日期:2019-1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布2019年常州市集团化办学名单和印发《常州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试行)》
关于公布2019年常州市集团化办学名单和印发《常州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自2018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85号)制定出台以来,各辖市、区积极引导和支持教育集团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市共有集团化办学核心校135所,成员学校475所,还与外省1所幼儿园、2所小学结成跨省教育集团。其中,幼儿园核心园45所、成员园217所,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覆盖率76.4%;小学核心校48所、成员校159所,初中核心校28所、成员校7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核心校6所,成员校14所(含1所十二年一贯制),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覆盖率93.8%;高中阶段核心校8所(含3所完中),成员校9所(含3所完中),集团化办学覆盖率51.5%。为进一步规范、促进和引领集团化办学,现发文公布2019年常州市集团化办学核心校和成员校名单(详见附件1)。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积极落实集团化办学政策文件精神,优化集团办学布局,完善集团治理结构,坚持和而不同,注重特色发展,不断提高集团化办学的能力和水平。集团化办学各核心校和成员校要深入合作、积极探索,在教育教学共研、人才联合培养、深化课程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为统一规范、强化指导,现将《常州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试行)》一并印发(详见附件2),请各地各校依据指标自觉对标找差,加快补齐短板,为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更大努力。
  
  附件:
  1.2019年常州市集团化办学核心校和成员校名单

  2.常州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试行)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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