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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省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13-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苏政发〔2013〕94号 发布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3-08-06 公开日期:2013-08-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此次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全省各级、各部门相对应的审核、初审等事项一律取消。同时,取消省级相应行政审批项目16项,衔接国务院决定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
省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此次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全省各级、各部门相对应的审核、初审等事项一律取消。同时,取消省级相应行政审批项目16项,衔接国务院决定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要坚决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变相审批,同时,要采取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衔接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83


附件1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16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部门

备 注

1

企业投资扩建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下民用机场项目核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省发展改革委

对取消的投资审批项目,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投资主管部门通过备案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的投资项目,要通知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2

企业投资年产3.4(含)万吨—10(不含)万吨纸浆项目核准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0538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

企业投资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核准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0538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物价局

 

5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定点生产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6

举办全省范围内的人才交流会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7

第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安监局

 

8

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审批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

省新闻出版局

9

内河船员服务机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省地方海事局

 

10

省管理权限范围内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水利厅

 

11

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省水利厅

 

12

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税务机关

 

13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税务机关

 

14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中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中外(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

省教育厅

 

15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登记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396)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199912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200625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修订)

省科技厅

 

16

演出经纪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变更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省文化厅

 


附件2

衔接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共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部门

依 据

备 注

1

电子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费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电子工业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培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876号)

 

2

烟草制品及原辅材料检验费

烟草部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烟草专卖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87号)

 

3

保密证表包装材料费

保密部门

《国家保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保密工作部门执行有关管理规定收取工本费问题的通知》(国保〔199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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