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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517/2013-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3]42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3-12-23 公开日期:2013-1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城市管理局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要求,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打造“倾心服务、为民城管,文明执法、和谐城管,长效管理、数字城管,公众参与、全民城管”新品牌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13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夯实城市管理法制基础
    1、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明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城管工作实际,我局专门制定了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并指导全市城管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并将依法行政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局年度机关工作目标任务中,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年底进行考核。每半年我局召开一次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达到上下统一、步调一致、及时部署、及时执行,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组织机构建设保障有力。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目前,局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共有人员7名,其中配备了3名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同时,还外聘了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此外,我局还建立了覆盖全执法系统的法制工作网络,组建了由各单位法制员参加的QQ群,季度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及案例评析会,不断提高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 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以 “六五”普法指定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载体,完善我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双月学习日制度,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并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4. 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序。高度重视立法建设,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今年,我局印发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城管规[2013]1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确认、公布、归档、报备等规定。
    二、巩固队伍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08年和2012年我局按照轻、中、重三个档次,两次出台了《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今年我局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制定了《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常城管执法[2013]6号),进一步压缩执法人员和负有审批决定权的领导自由裁量空间,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随意执法和人情化执法现象的产生。
    2.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1)进一步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对执法流程进行疏理,对各级领导、队员的具体执法工作职责进行界定,制订各《执法案件办理流程》、《投诉举报办理流程》,形成闭环式执法管理,强化权责归属;制订《日常巡查十大规定》,对日常巡查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要求进行再明确、再预警;在数字执法系统中进行行政强制流程的功能建设。
    (2)修订广告执法示范文本及程序。我局下属支队会同局法规处与省、市法制部门和市区两级法院沟通联系,修订广告执法示范文本及程序,以促进行政强制执法工作的开展。
    3.加强执法队员管理。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法制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颁发行政执法证件,并每年参加年审,加盖年审章。离职、离岗,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未通过年审的行政执法证件由各级行政执法局统一收缴,上报法制部门予以注销。加强对执法协管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的行为。
    4.着力开展学习培训。明确全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和城管行政执法协管员每年不少于15天法律知识培训,引入人机对话模式,对全市执法队伍进行“飞行考试”。编写执法工作培训教材。我局下属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与市局法规处合力编写执法工作培训教材,以问答及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不同类别的执法工作流程进行界定,对常见的执法问题以案说法。
    5.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2010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意见》并将此作为年度案卷评查的重点检查项目,2012年在全系统全面实现一般程序执法案件的全过程说理。今年,又出台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并基本实现制度化。执法管理过程中积极倡导“事前介入、温馨告知、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做法,继续推行温馨告知、友情提醒、初犯少罚或不罚等人性化执法举措,积极推动以执法处罚为主向预防违章为主的转变,以强制执行为主向自行整改为主的转变,以堵为主向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转变。
    6.强化文明规范执法考评。严格对照《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和《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实施办法》标准,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执行着装、仪容、行为举止、执法用语、执法规范、内部管理等规范。市、区、街道(镇)领导加强检查,市、区督察和中队督察员加强日常督察,督察结果纳入市政府13项长效管理考评。签订文明执法承诺责任状,行政执法人员向行政执法支队承诺,行政执法支队向行政执法局承诺。
    7.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每年与行政执法岗位上的执法人员签订执法责任状,并按照责任状要求严格考核,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依法依纪追究行政执法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着重针对“权、钱、人、物”等关键因素,制定《行政执法风险点防控图》,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用权。
    三、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推进矛盾化解法制化
    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等制度。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我局出台了《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试行)》,确定了城管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成立了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提高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此外,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灵活、高效、低成本的解决纠纷。
    2、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办理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复议出席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局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共办理下级行政机关的复议案件3起,已审结2起。
    3、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邀请的行风监督员参与执法活动,开展执法监督;定期向社会各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征询和测评;对重大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进行重大案件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和通报制度,实现法纪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跟踪反馈,及时向被执法单位了解执法效率、廉政建设情况,充分利用行政执法投诉电话、监督电话,有效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工作永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省、市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升队伍形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与效率,我局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一定能迈上一个又一个更高的台阶!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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