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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度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索 引 号:014110091/2015-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5-02-28 公开日期:2015-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度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度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根据常财预〔2015〕6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年度任务、2015年部门预算等基本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市总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经费支出全部由财政拨款,无其他非税收入。市总社机关在职工作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56人。

    2.市总社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成员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2)发展并指导成员社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村各类行业协会和合作经济联合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进入市场。
  (3)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构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商品现代流通体系,发展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非处方药品等连锁经营网络。
  (4)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和改革发展,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增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组织农民开拓市场和助农增收的能力。
  (5)组织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发展为农服务社,搭建农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平台、社会化服务中介平台和巩固农村组织基础的公共平台,参与农村和谐社区建设。
  (6)充分发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主渠道作用,建立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农业生产资料。
  (7)管理、监督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8)组织开展教育与培训活动,做好有关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产品经纪人等有关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为成员社提供信息服务。

  (9)对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总社机关内设办公室、工会、经贸处、合作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共8个内设机构。

    4.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农资服务“三联”行动。推动系统农资服务与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村级组织联动,创建“五位一体”服务平台,提高农资规模化服务能力。

    (2)社管协会“规范化建设”。推动社管协会规范化发展,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促进协会与系统业务融合发展、相互连通,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星级社管协会。

    (3)基层组织建设“提质惠农”工程。推动基层社双向延伸发展,构建“一社一会一联”新型基层社;加强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探索“社村”共建新途径;完善为农服务社功能形象,创新为农服务社建办方式与功能设置;扩大县级“农合联”覆盖面。

    (4)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对接服务”。推动农产品多渠道、多业态“产销对接”,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载体建设,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升农产品营销能力。

    (5)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助农惠民。探索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扩大常富农产品网店销售品种及影响。

    (6)为农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按照财政等部门工作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操作流程、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三个规范”,提高系统为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7)强化支农资金管理与监督。按照财政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确定项目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实施项目,发挥专项资金为农业服务作用。

    (8)推进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在金坛、溧阳试点成立2家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对首批接纳的基层社或专业合作社开展代理服务。。

    (9)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提升。全面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经营者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敬业爱岗业务能力。

    (10)创建“党工联合之家”。为广大党员、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逐步实现“党工联合之家”建设实体化。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党组织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年无违纪事件发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全年部门预算收入957.82万元。预算拨款按经济分类可分为:(一)、基本支出886.1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支出317.0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1万元、离退休人员津贴41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12万元;(二)、项目支出71.64万元。

    2015年预算收入中“三公”经费共计27.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去年保持不变;招待费6.22万元与去年相比的5.73万元相比增加8.5%,主要原因是财政标准提高,从每人每年400元增加为每人每年700元;会议费6.48万元,在去年7.2万元的基础上压缩10%;出国经费7万元。

    附件:2015年常州供销合作总社部门预算表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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