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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467286401/2024-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2024-03-19 公开日期:2024-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时期法治常州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常州市实施“532”发展战略、迈入GDP万亿之城的决胜之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用法治手段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常州建设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常委法办〔2023〕19号)以及《关于报送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要求,现将我中心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狠抓法治政府建设特色做法

1、全面推进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结合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拓展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开展的需要,中心大力推动普法工作与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深入结合: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培训。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专题培训、行政执法相关业务专题培训等培训学习;按省住建厅要求,先后两批派员参加和组织员工以现场视频直播形式,落实了两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干部培训;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实施了一年一度的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举行了“2023年行政执法普法月启动”仪式;组织实施了“单位和职工为什么要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普法在线访谈;组织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广场等普法宣传31场,发放宣传资料3960份,活动覆盖人数4万余人;三是着力推进普法宣传。根据省、市法宣办要求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普法宣传要求,共组织撰写了16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展播民法典宣传视频4部,在服务大厅及工作站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100余次;组织开展了12场普法培训及现场咨询,合计有200多家企业参加,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由于普法工作成效突出,2023年中心开展的行政执法普法工作获省住建厅通报表扬,在全省4个被表扬的公积金中心中排名第一。

2、持续推进数字化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2023年中心以惠民利民为目标,以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为抓手,通过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平台支撑,有序促进数据利用。持续汇聚业务数据、企业登记、企业社保、楼盘数据等多源数据共计6.7亿条;建设包括客户、机构、产品、渠道、协议等9大主题库和管理驾驶舱、报表中心、画像体系等6大专题库,实现全景业务数据整合;通过数据挖掘构建企业信用、信贷工厂等6个算法模型;实施63张BI报表,打造大屏、移动、PC多维一体73个数据决策支持应用。二是数据赋能,提高管理运行效能。着力在管理新机制上下功夫,已初步建成政务服务、支持住房市场、体检分析等6个运营大屏驾驶舱,支持服务渠道分析等18个辅助管理的业务驾驶舱,支持大厅业务办理情况等辅助领导决策的移动驾驶舱。三是场景驱动,推动服务精准智能。着力在服务新模式上下功夫。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全国试点的突破性、创新性工作开展,设计开发了青春留常、寓见公积金等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数据集中审批和缴存人画像,全力打造指尖办服务体验和一站式服务流程,全市已建成覆盖5个分中心、46个乡镇工作站和412个住房公积金驿站的住房公积金网格化服务体系,将精准服务主动送达缴存对象身边。

3、深入推进管营分离行政执法体系的整合。按照管营分离思路和标准化工作开展的需要,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整合职能。适应中心对法规稽查处的重新定位,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职能分离出去,从其他部门承接了普法、法治政府及合法性审查等职能,形成了以行政执法、法务管理、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等为核心的四大职能;二是组建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对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出台了《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按普法工作要求组建了普法志愿者队伍,共有各分中心10名成员参加;三是强化考核。制定推出了《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专项考核表》,将行政执法、法务管理、普法宣传列入对各相应部门的年终考核中,调动工作积极性;四是管营分离。按照“打造家门口的住房公积金”总体思路,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把具体的案件受理和处理下沉至5个分中心,保留立案及疑难案件的处理。全年共受理住房公积金举报投诉案件735起,追缴住房公积金1131.12万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心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建设,推进线上业务“应上尽上”项目,实现公积金政务服务标准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可办;并且在各个服务大厅、工作站部署自助柜员机,使得公积金业务能够自助办理。其中,单位业务以网上服务大厅为主,个人业务以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第三方APP为主。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员可以足不出户,随时随地通过线上渠道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43项单位业务、70项个人业务服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持续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推出线上标准化证明打印功能,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出住房公积金电子卡;使用住建部监管服务平台,监管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2、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落实政务服务公共事项标准化建设。根据市政务办以及省住建厅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中心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公共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业务事项基础信息要素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业务口径标准化。

3、依法防控重大风险。住房公积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攸关全市100余万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中心为此高度重视风险防控。按照《网络安全法》项目建设“三同步”原则,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同时在中心推进的重点项目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工作中,调配设置专门的安全小组,负责规划新系统安全框架设计;每月开展网络安全运维检测及新业务模块渗透测试,防范网络安全漏洞风险。在日常工作中做好互联网资产盘查及渗透测试,开展2023年度护网行动。在2023年颁发的获奖荣誉中,先后被评为“网安2022”常州行动先进单位及2022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先进单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梳理整合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职能,上线使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做好与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系统的对接,形成了各分中心下辖工作站联合社保中心调解案件、各分中心受理调处案件、法规稽查处监督管理和指导辅助的办案模式,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由法规处组织会商并扎口处理;优化投诉处理及立案流程,结合标准化建设需要,重新梳理了举报投诉及行政执法操作规程;制定了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调动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性,更有效地运行行政执法系统,提高投诉职工满意度的同时,强化执法人员的案件处理能力。

2、强化备案审查机制。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制定、审核、监督闭环管理机制。今年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及政策解读,按程序履行了制定、讨论、合法性审查、提交审核等流程,在市政府网站和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公布,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把好合法关。

3、落实文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文件汇编工作,每年均组织编印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今年编印完成了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文件汇编》,作为政策指导工具;今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最终形成过程性和总结性材料。今年的贷款、提取等政策调整,由于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均进行了一定范围内的公众调查和咨询,听取了有关方面意见,对政策出台提供了较好的借鉴。

2、强化重大决策法律保障机制。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日常工作及重大行政决策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降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今年中心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继续聘请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常州)和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为中心法律顾问,全年律师事务所共参与行政执法立案案件26起,参与案件协商51起;积极推动律师事务所参与住房公积金案件协调及政策辅导工作,相关试点已在武进分中心展开。律所的积极参与,有利于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安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化透明化。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于案件处理基本做到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件在省执法平台同步录入。在公积金官网公开执法依据、流程、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全年共立案26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4起,限期缴存事先告知书23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起,限期缴存决定书20起,行政处罚决定书1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7起141.75万元。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中心可以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中心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根据省住建厅出台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出台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在原有自由裁量基准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开户情况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按6种不同情况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便于执法和普法时有具体参考依据。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年初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及相配套的2023年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日历,同时将宣传考核列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中。今年的重大政策调整比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的通知》《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等,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64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过100万人;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先后公告了瑞声光电、美欧电子、灵玲旅游等20家企业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公布了268家企业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各类报刊、电视台等进行住房公积金宣传100余次,切实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

2、实现审计审查全覆盖。深入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政策文件的出台。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文处理办法》进行文件管理,建立了由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文件的处理及管理、法规稽查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与清理的文件管理工作机制。由于今年是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的关键一年,也是灵活就业人员全国试点、国家标准化建设试点持续深入实施的关键阶段,有关采购、项目开发等各类合同明显增多,全年共审核了信息类采购和维保、资金竞争性存放等157份合同,提出审核意见49条。

3、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中心每年均通过常州日报、公积金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推行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职工,鼓励其对公积金服务环境和窗口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测评打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职能,改进和提高中心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省、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的要求,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积极引导和鼓励职工与企业就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达成调解意见,全年通过职工与企业协商方式共化解矛盾纠纷527起,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2、持之以恒推进法治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等规定,履行信访接待、核查、告知、处理等程序,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48件,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投诉企业没有依法依规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政策解读有疑义等问题,信访问题处理率100%,满意率100%,无群访和重复信访。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领导带头推进法治理论学习

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好用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教辅材料,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主任办公会会前学习41次,现场研学3次,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11场35人次,组织宪法、党章等集体学习15次。提交的《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三结合”》获习近平法治思想优秀心得体会三等奖。同时,中心将全部在编员工纳入全市在线学习平台,实行学时考核;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今年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专题培训、行政执法相关业务专题培训等培训学习,全体员工集体参加;按省住建厅要求,派员参加和组织员工以现场视频直播形式,参加了为期4天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干部培训。

(二)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制度,今年共有4名人员通过了执法证人员资格考试。中心还下发了《关于成立住房公积金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和《关于公布住房公积金普法志愿者队伍名单的通知》,通过自愿报名形式,组建了由5个分中心10名员工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进制定《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常公积金〔2023〕6号),从内部培养公职律师,目前中心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有4人。通过内外部专业力量,进一步提升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

制定住房公积金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将“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突出中心法治特色”列入规划目标;将依法行政列入与各部门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长效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法治常州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常委法办〔2023〕14号),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工作,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86项指标的填报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整理上报,撰写完成《“十四五”法治常州建设住房公积金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报告》,提交两个典型案例。同时,上报的《全国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高职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常”》荣获全市法治惠民优秀项目三等奖。

(四)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年在日报、晚报、现代快报以及常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100余次,并与常州晚报合作开设“住房公积金,服务惠民生”专栏,每周一期;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活动,举行了一次“2023年行政执法普法月启动”仪式,进行了动员,部署了任务;开展了一次社会普法,共组织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广场等开展普法宣传31场,发放宣传资料3960份,活动覆盖人数4万余人;办好了一期普法专栏,以网上“在线访谈”形式,组织了一次“单位和职工为什么要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普法访谈,同时还组织了一次“先锋书记服务直通车”现场直播活动,由中心4位党支部先锋书记上线,从政策创新助力百姓安居等角度为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当天累计约8.05万人次在线观看和参与互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生存发展与职工维权之间的矛盾。一些企业受疫情及各方面影响,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但越是企业经营情况不太好,职工举报投诉企业就越多。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稳增长稳就业的大环境下,如何解决职工诉求的问题,而且一个职工投诉往往带动一大批,在不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下,解决起来面临压力越来越大;

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与投诉处理之间的矛盾。突出地体现在追溯时效上,社保监察条例对于超过两年投诉期的不予受理,但住房公积金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在执法力量比社保弱而职工维权意识又比较强的情况下,两相对比面临的矛盾和压力非常大。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从全局高度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夯实各分中心、各乡镇工作站的基层执法基础,强化责任分工,理顺职能关系,推进普法场地建设。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流程

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及时更新本部门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组织开展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举报投诉和行政执法操作规范的培训。

(三)继续夯实政策制度基础

根据已经变化的住房公积金内外部环境,持续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的系列政策制度,修改完善《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住房公积金案件会商制度》,合适时机修改制定和出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

(四)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

按照八五普法考核工作要求,在已经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加强队伍管理,组织开展1-2期的志愿普法活动;督促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技巧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年初制定推出2024年依法行政考核细则。

(五)扩大依法行政社会影响

采取网上直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提升社会影响;收集整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并汇编成册,作为对外普法宣传的内容;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月普法活动,鼓励各分中心深入一线开展普法宣传。

(六)继续做好法律法务保障

继续强化合同管理,从全方位、多角度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制审核;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涉法问题的指导和处理;推进省平台应用,对执法人员平台应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工作考核测评的整体要求;深入落实省行政执法监测评价体系和市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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