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首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3-0005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教办〔2023〕49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3-03-20 公开日期:2023-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遴选首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首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切实提高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组建首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及若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教指委是市教育局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为非常设学术机构,受市教育局委托开展工作。首届教指委下设28个专业委员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专委会委员由教研(师训、装备)机构、中小学校等单位专家组成。教指委委员由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和其他权威专家组成。
  二、遴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非校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内涵,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保证时间参加专委会各项工作。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或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广泛的影响力。教学、教研(师训、装备)人员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专业称号。其中,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教材编写专家、高考命题专家、基础教育教学(教科研)国家级成果奖获得者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优先。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四、遴选程序
  1.单位择优推荐。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结合遴选条件,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真实、准确后,择优为每个专委会推荐专家1—2名。辖市(区)单位推荐材料报送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报送至市教育局。
  2.辖市(区)初选。各地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初选,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每个专委会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暂不推荐。
  3.遴选公示。市教育局将专门成立遴选工作组,在各地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遴选教指委及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并向社会公示。
  4.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由市教育局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根据专委会设置情况,统筹考虑推荐人选的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工作领域、研究专长等,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组织填写《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统一命名为“XX专委会+姓名”)和《首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3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相关处室,电子版(含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发至相关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送材料。
  其中,劳动教育专委会、德育工作专委会、心理健康教育专委会、家庭教育专委会报送至德育处,体育与健康专委会、美育专委会报送至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安全教育专委会报送至政策法规处,其他专委会报送至基础教育处。
  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王瑞琛,电话:85681386,邮箱:765047209@qq.com;
  德育处联系人:李健芳,电话:85681383,邮箱:630788163@qq.com;
  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娄山山,电话:85681350,邮箱:quqi32@qq.com;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人:杜文学,电话:85681359,邮箱:362322457@qq.com。
  
  附件:
  1.首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名单
  2.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首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