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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委办 市减灾办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1-000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21〕73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1-12-22 公开日期:2021-1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安委办 市减灾办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安委办 市减灾办关于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24~25日有一股强冷空气影响我市,气温将明显下降,48小时最低气温降幅可达10~12℃,26~28日早晨最低气温-3~-5℃,有冰冻。受冷空气影响,24~25日将出现陆上6~7级、江湖水面7~8级的偏北大风。24日全市有一次降水过程,24日夜里自北向南可能转小雨夹雪或小雪。现就做好本次寒潮天气防范应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防范应对。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要强化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应急广播、移动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及时发布寒潮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严密防范寒潮天气对设施农业、经济林木、水产养殖及户外作业等的不利影响。要加强对城市和农村房屋、临时搭建建筑、违法建筑,广告、照明、老旧电线杆等户外设施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针对不同的行业特性,对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教育、旅游等行业领域采取相应防范和应对措施,有效降低寒潮天气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渔港、渔船和各类水上作业船舶的安全管理,提前通知人员进港避风,严格执行进出港和限航规定。

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保障。要严格落实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防灾减灾措施,提前做好水、电、气检查维护及能源调度,一旦设施受损第一时间抢修。要提前做好转移安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处、有干净饮水、有病得到及时医治。

五、做好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要做好各项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人员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发展变化,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快速启动响应,采取果断措施,有力高效处置。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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