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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13/2009-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生成日期:2009-01-01 公开日期:2009-0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常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说明和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一号楼B座六楼;邮编:213022;电话:0519-85681627;传真:0519-85681627;电子邮箱:sfj_cz@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重要作用的举措。2008年是《条例》正式生效施行第一年,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台账,强化工作督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指派两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运作的工作机制,及时调配政治素质好、网络技术精、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并在人、财、物等需求给予充分地保障。
    (二)加强制度台账落实。一是根据《条例》和《江苏省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制定了《常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信息公开内容范围、方式程序、依申请公开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制定了《常州市司法局定密解密工作暂行规定》,对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提出要求。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台账记录。专门制作了信息公开台账记录本,通报研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记录领导小组会议内容和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编好信息指南。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及时制定编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并按时上网发布。二是落实监督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察机制,由局作风办负责监察事宜,每季度组织局作风办成员监督检查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机关工作绩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公开了2003年到2008年底的政府信息共计292条,其中2008年政府信息内容为43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占2.3%;规划计划1条,占2.3%;业务工作39条,占90.6%;其它2条,占4.6%。根据《条例》规定,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公开载体较多。除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开政府信息之外,还通过常州普法网、常州司法行政网、常州律师网及相关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在常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中心、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常州市公证处通过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手段向群众公开信息,使群众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
    (二)公开时效较强。根据由近及远、递次推进原则和目录类别、内容,逐步编制完善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上网内容,并且在20日内将政府信息公开文本移交档案局备案,确保目录编制齐全、完整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
    (三)公开质量较高。依照《条例》规定,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群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公开,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要求市司法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够多,2008年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开信息43条,与广大群众要求尚有一定距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知晓度还不够高,广大群众对如何正确的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了解的尚不全面;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工作人员未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学习。认真学习《条例》和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从政府依法行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台账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把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同时,要完善因责任人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在市政府门户网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以外,进一步整合常州普法网、常州司法行政网、常州律师网及服务群众窗口单位的资源,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及时、更加快捷的政府信息获取渠道。
 
    八、说明和附表
    现对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常州市司法局在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统计如下:
 
市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43

 其中:机构概况

1

       规划计划

1

       业务工作

39

       其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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