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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公告
索 引 号:46728641X/2019-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生成日期:2019-03-18 公开日期:2019-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相关事项
关于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常州市本级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查清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按照《江苏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将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调查范围

市本级(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

三、调查内容

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

四、组织实施

(一)受各区政府委托,本次调查工作由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专业队伍具体承担。

(二)本次调查按照权籍调查相关规程开展,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奠定基础。

(三)调查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按章作业,不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调查为入户调查,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届时提供方便,配合工作人员作业。

特此公告。


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2日

为全面查清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按照《江苏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将开展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调查范围

市本级(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

三、调查内容

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

四、组织实施

(一)受各区政府委托,本次调查工作由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专业队伍具体承担。

(二)本次调查按照权籍调查相关规程开展,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奠定基础。

(三)调查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按章作业,不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调查为入户调查,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届时提供方便,配合工作人员作业。

特此公告。


常州市本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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