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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24〕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4-04-01 公开日期:2024-04-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常州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市教育局制定了《常州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常州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常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利用常州地区美育资源,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升学生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力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以美育浸润学生,努力构建常态化的全员艺术展演机制。通过多元化、创新性的教育途径,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落实,培育身心愉悦、人格健全和富有创造力的青少年。以美育浸润教师,提升教师的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塑造人格魅力、促进个人成长。

以美育浸润学校,在全市范围内着力打造以美育浸润校园文化品牌,健全各学校美育工作机制,形成“个性—融合—创新”的美育新样态。

到2027年,全市美育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展示机制基本建立,跨学科优质美育资源体系初步建成逐步形成,艺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全面开展,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美育示范校和具备国家级示范性的学生艺术团,涵养一批美育优秀成果。通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常州地方特点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开齐开足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各校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配齐中小学美育教师和专用教室。围绕“教会、勤练、常展”,强化美育教学训练,夯实基础;创新教学方法,丰富课程资源和艺术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积极性。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艺术选修课程和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个艺术专项特长。加强艺术特长学生的一体化选拔和培养,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统筹区域内艺术教育资源,为在校学生提供实践教学支撑。

2.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加强美育与其他学科如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通过跨学科的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艺术课程在学校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融通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设计等艺术学科,形成协同推进的美育课程体系。鼓励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和地方文化特色的美育课程。注重中小幼相衔接,构建一体化美育体系,健全课程教学实施监测与反馈改进机制。

(二)提升教师美育素养

1.强化美育师资建设。将美育纳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开展面向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的专题培训和面向艺术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同时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标准,建立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开展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同时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2.构建美育教师发展共同体。通过确立美育教研共同体目标为全市名师、骨干教师学习共同体建设和发展提供方向。建立合作机制,包括定期的交流、研讨、分享等活动,以及针对美育教学问题的协作解决机制,让共同体成员有机会共享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建立美育教学的评价体系,对共同体成员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激励共同体成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提升美育教学的效果。

3.打造特色品牌项目。坚持示范引领、统筹美育特色项目布局。整合利用全市学校的美育教育资源,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美育特色品牌,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美育特色学校,实现“一校一品一特色”,体育、艺术“2+1”等项目,全面提升美育教师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常州美育影响力。

(三)普及艺术实践活动

1.落实常态化艺术展演展示。让每名学生都有展示的机会和平台,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展示交流,各辖市(区)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艺术展示活动,提高艺术展演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度,构建小学、中学纵向贯通,校级、区级、市级区域选拔性展演横向衔接的艺术展演机制。依托美育课堂和社团活动,常态化开展“阳光下成长”班集体艺术展演活动,做到班班有歌声、周周有活动、年年有创新。

2.加强校内外艺术实践融通。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学校积极与社区、艺术家等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举办讲座、展览、演出等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区文化节、艺术比赛等。充分挖掘常州市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文化中的美育资源,体现学校特色、展现地域风格。

(四)营造校园美育文化

把美育融入校园生活全方位,持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传承基地建设,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和文化资源。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特别是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台、校园公众号等打造校园文化艺术展示空间。加强美育实践活动场地保障,支持学校根据实际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厅、音乐厅、剧场等,鼓励各辖市(区)开展美育示范学校建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五)优化美育评价机制

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关注学生个体成长,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全面考查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组织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艺术测评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学生考试等级成绩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提质乡村美育发展

1.优化乡村美育课程。积极挖掘并开发与当地文化紧密相连的乡土教材,丰富课程资源库。优化美育课程设置,确保课程内容既符合教育规律,又能充分展现地方特色。给予乡村学生更多展示自我的机会,搭建展演平台,鼓励个性化展示。各学校应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美育课程方案,确保课程内容既具有针对性,又兼具实用性,突出美育的特色和优势。

2.提升乡村教师素质。倡导并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美育科研活动,深入挖掘美育教学的内在规律与特点,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以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持续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并促进区域内校际间的深入交流与合作,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积极引进优质的美育资源,为乡村美育教师创造更多学习与进修的机会,以推动乡村美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3.创新乡村美育教学。结合当地文化特色,设计符合乡村实际的美育教学内容。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教学效果,使乡村学生享受优质美育资源。充分利用乡村资源,注重课堂内外的沟通、融合,开展丰富的乡村实践活动。利用好传统节日等文化资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乡村美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为乡村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七)赋能美育智慧教育

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美育教学效果,为学生创造沉浸式的艺术学习体验。建立美育资源共享平台,整合优质美育资源,促进学校、各辖市(区)之间的美育交流与合作。依托国家、省、市智慧教育平台,打造精品云课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点,为个性化教学提供支持。

(八)整合社会美育资源

统筹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环境中的美育资源,形成科学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转变艺术学习的技术化和功利化倾向,努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推进美育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本地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等各类文博资源优势,调动各方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实践活动服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推进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教育系统成立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美育浸润行动列入年度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美育工作的领导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美育浸润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地各校要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加大对美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保障艺术场地设施、器材器具以及学校艺术活动组织等。积极推动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促进优质资源设施共建共享。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辖市(区)要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深入挖掘各学校师生、课程、社团等美育工作典型案例并全方位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突出学校特色,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四)强化评估督导。围绕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各辖市(区)要加强对美育工作及效果的督导评估,对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齐美育课程、开足美育课时、上好美育课程、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支持美育工作情况等开展重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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