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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10091/2011-000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1] 9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1-01-31 公开日期:2011-01-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是促进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突破,是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党委政府联结农民的重要纽带。为全面贯彻省总社五届五次、六次理事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组建“农合联”的重要意义

    当前,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需要创新农村管理体制。现代农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需要在更高层次提升组织化程度。“农合联”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生产发展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组织,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新阶段。同时,“农合联”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沟通“三农”的桥梁和纽带,更是供销合作社推进组织、经营、服务创新的有效抓手。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村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担当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引领力量,紧紧抓住目前有利的发展环境,加快组建“农合联”,推动“农合联”在成员之间开展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联合与协助;协调组织成员与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成员的权益;规范行业自律行为,提高行业影响力,确保成员共同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明确组建“农合联”的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

    组建“农合联”是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联合体的一种形式。各辖市区社要按照“先组建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先示范后推广”的思路,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农合联”建设工作,确保在2014年底前顺利完成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目标。

    (二)组建形式

    1、县级社可以率先组建县级“农合联”,基层社在县级“农合联”的框架下成立分会。由县一级做好组建“农合联”的沟通协调工作,推进区域内“农合联”的整体发展。

    2、组建镇级“农合联”。在一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由基层社直接组建镇级“农合联”,在“农合联”的范围内,重新整合各企业、各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形成合力,为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更大作用。

    3、积极探索发展其他合作经济组织。根据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组建其它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

    三、扎实推进“农合联”建设的工作措施

    1、做强组建“农合联”的组织基础。“农合联”以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社为主体,以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事业单位、农产品经纪人等为主要成员。各辖市区社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通过着力推进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夯实“农合联”组织基础。同时,广泛开展与涉农管理服务部门的联合合作,推动“农合联”全面发展,增强引领能力,发挥带动作用。

    2、完善组建“农合联”的环境建设。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有利于“农合联”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沟通成立“农合联”筹建工作班子。同时,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途径宣传“农合联”的优势及助农增收的实效,积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农合联”建设。适时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展销、举办农民种养能手大赛和优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经纪人评选等活动,营造促进“农合联”建设的良好氛围。

    3、健全“农合联”的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好“农合联”的议事制度,不断完善内部运行规则,保持“农合联”工作运行顺畅。积极提供有效服务,重点在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和金融服务上帮助“农合联”成员解决实际困难。发挥联合优势,抓好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品牌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整合资源,努力把“农合联”办成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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