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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6年常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672/2017-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7-02-13 公开日期:2017-0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6年常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常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联系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681570

一、概述

我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6年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按照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同时,积极围绕“民政为民”宗旨,继续加强“三个结合”:信息公开与政策宣传相结合,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信息公开与接受监督相结合。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体制。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结合业务具体抓,相关处室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局办公室牵头局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定期研究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并负责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制度。我局在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办事。

三是及时发布最新信息。按照公文办理与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局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积极协调各业务处室,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民政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四是加强对辖市区民政部门的指导。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对辖市区民政部门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指南、重要政务活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以及方便市民索取有关政府信息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加强了市民政局与基层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立了公共查阅室、政府信息公告栏,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

四、咨询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00多次,咨询电话接听1500余次,网上咨询数200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有1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在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2名。同时,在各处室落实1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将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暂无其他支出。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有1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产生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公众查询有关信息,未向申请人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践中,主要存在着对直属单位的指导不够有力。2016年我局将继续强化“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着力体现民政工作的系统性。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使民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覆盖更多更广的民政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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