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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MB1919756/2020-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0-01-19 公开日期:2020-0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可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2号楼B座307室,电话:0519-8568203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学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系统内相关工作人员专题教育培训,宣贯相关内容,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我局及时完善组织架构及相关机制,成立了部门专家库。制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网站信息保障管理办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公开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工作计划、统计数据、行政权力、考试培训、政务服务等多个领域。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重点有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规定做好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财政预算公开。积极做好政策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全年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共6次,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1次。全年未发生网络舆情,无政务舆情。同时认真界定了我局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高效维护政务网站,动态调整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涉建信息。网络、网站和信息系统数据安全、运行稳定、保障有序,未发生重大或以上网络安全事件。我局主要领导对“政企通”、微信群等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及时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监督和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认真做好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督查整改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监督、评议,局长信箱、投诉电话等运转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7

14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2

426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756

148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741901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4

0

0

0

0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

4

0

0

0

0

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2

4

0

0

0

0

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4

5

10

5

1

5

2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因为机构改革调整,相关信息整合、类别调整还需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二是由于部门多、下属单位分散,部分信息更新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加大力度、主动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79号)和《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9〕115号)中责任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我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对批准服务信息、批复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9类信息,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利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归集公开或汇总发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涉及我局生态环境领域中的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社会求助领域中的住房救助信息,均在局网站利用公示栏进行了及时公开。

        全年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82件,其中会办41件(人大11件、政协30件)、主办件41件(人大17件、政协24件,含代市政府办理2件),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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