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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节假日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7-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运[2017]9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7-09-28 公开日期:2017-09-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确保节日运输安全、便捷、畅通、有序进行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节假日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确保节日运输安全、便捷、畅通、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节日期间运输组织工作

今年“十一”黄金周恰逢中秋佳节,共8天假期。双节“叠加”,节日期间将迎来人员出行高峰,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组织总体压力加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生产形势,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运输组织工作。

一要落实节假日组织领导机制。各单位、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好运输组织调度工作,迅速启动节日运输工作机制,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节日运输工作。节日期间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在值班期间出现脱岗、离岗及耽误应急事件及时处置的,将严肃处理。

二要科学预测分析,做好运输保障。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客流情况分析预测,重点分析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等特点,根据预测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备足运力,科学组织调度,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根据客运市场动态和客流变化,及时调配运力和客运班次以及加班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节日期间客运加班,应优先安排专业运输企业公司化的车辆承运。要做好节假日期间货物运输保障工作,优先保障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确保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要做好城市客运运输衔接工作。要重点组织做好客运站、火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衔接调度工作,密切关注客流变化,通过增投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提高集疏运能力,方便换乘。同时,国庆期间农村地区探亲访友活动增加,出行需求旺盛,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农村客运组织工作。

二、强化安全监管,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安全责任第一人。企业要全面落实单位领导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明确企业领导、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要突出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责任的落实。

二要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对参加节日运输的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交、危险货物运输车船和从业人员资质以及各个安全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是否符合条件、客车应急出口是否通畅、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到位、长途客运是否按规定配备驾驶员等安全重点环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参加节日运输。对于明知故犯或者隐瞒不报的,应严肃追究相关企业、管理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要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管理。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大汽车客运站周边秩序整治和旅游集散中心、景点等旅客集散地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车辆不进站经营、站外非法揽客、随意上下客、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从事拉客、倒客、欺诈等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为广大乘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同时,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及省际、市际班线旅客实名制售、验票相关规定,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超员客车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客车出站。客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四要切实加强车辆动态监控。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必须安装具有视频传输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每车安装不少于3个摄像头,确保监视到车前方、驾驶员和车内的情况,未安装到位的客车一律不得参加假日运输。凡有夜间运营车辆的企业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按公司层级相应建立动态监控网络。凡是存在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都应当作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并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必要时取消其参与假日运输的资格。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监控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对于违反规定运行的必须坚决停运整顿,重新运营后继续违反规定运行的,按照规定程序取消其经营权。对故意屏蔽车载卫星定位信号、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以及玩忽职守的监控值班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要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严格督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驾驶员出车前的安全提示,特别是遇有雨雾等极端天气,或在复杂路段、路况不熟的路段承担旅游包车任务时,要告知驾驶员一些应急处置知识和特别注意事项,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减速慢行。要加强对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运营监管,节日期间,停止审核1000公里以上的旅游包车业务。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同时,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坚决停止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包车异地经营、擅自从事班线运输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旅游客运市场规范有序。

三、规范秩序,抓好服务,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一要抓好优质服务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把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作为节日运输工作的重点来抓,运输企业要全面落实各项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积极延伸客运服务,推行各类便民措施;保持车站码头以及运输车船的整洁卫生,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广大旅客营造和谐的出行氛围。

二要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各单位、部门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和“全省整治非法营运客车百日集中行动”等活动,积极与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以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不按核定线路走向经营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三要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10月1日至8日辖区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死亡失踪的交通运输事故信息,应于当日报送至市局安监处及市运管处安全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日运输统计工作,按时报送国庆节假日期间旅客运输情况。从10月1日起,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通过QQ群上报(群号:347724980),10月8日当天报送前一天数据同时报送当天预测数据,10月9日填报前一天实际数据以替换预测数据。从2017年春运开始试填报的“城市客运信息表”和“城际客运信息表”,从10月1日至10月9日,由市运管处客运科、溧阳市运输管理处及金坛区运输管理处每天8:30前通过“江苏运政在线”系统填报前一天数据(“数据上报”——“假日报表统计”——“新节假日报表填报”栏目)。为配合市旅游局做好节假日旅游统计工作,由市运管处客运科、溧阳市运输管理处及金坛区运输管理处负责每日填报“‘黄金周’交通运输部门客运情况日报表”,由市运管处客运科于10月8日9:00前汇总报送。列入交通运输部“百城百站”信息报送制度的我市相关客运站每天上午9:00前报送前一天的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动态信息。

联系人:陈泽宇(市运管处信息科)、史泽霖(市运管处客运科)、占真(市运管处安全科),市运管处节日值班电话:0519-85578636,传真:0519-85578645。

特此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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