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1.加快职教布局优化。实施新一轮职业教育专题园区建设,在城西建设高、中等职业教育衔接沟通、资源共享的特色职教园区。辖市、区进一步整合资源,全部达到办好1-2所职业学校的调整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全部规范,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100%学生在省优质职业学校学习,50%的职业学校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或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标准。
2.优化专业结构和专业特色建设。健全专业评审联席会议制度,对接“一核八园”,加强专业规划,规范专业名称,统筹专业分工,形成主动服务产业发展反应机制,整体优化专业结构。以精品专业、特色专业、合格专业评审为抓手,促进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所有专业均达到省合格标准,20%以上专业建成省级品牌专业,20%以上专业建成省级特色专业。
3.加快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区域(分市、辖市、区)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16个示范性公共性实训基地,其中9个建成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推行“教学工厂”模式,引进现代企业文化,所有专业均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实训基地,骨干专业均建有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形成产学研训赛考一体化中心和区域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平台。
4.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成立常州市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指导中心,聘请研究机构、高等学校职业教育课程专家和职业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组建课程改革指导专家库,加强对职业学校课程改革策略和方法指导,负责各类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开发教学资源,推行项目课程,建设精品课程,承担课题研究,促进教学改革,组织技能竞赛,开展教师培训,形成高效教学指导服务和管理体系,以及课程和教学内容动态适应企业需求的有效机制。创建一批省级精品课程,获得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5.实施高、中职一体化发展。加强常州高职园区与中等职业教育合作,实施高职院与中职校对接合作计划,加强中、高职贯通,扩大中职校教师到高职院挂职见习人数,发挥高职院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教师培训、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引领中职校共同发展,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普通高中、中职校、五年制高职互通的学籍管理制度与平台。
扩大高职“专科+高级工”双证融通试点。探索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实行“三自主”考试招生办法,即:“自主设定招生标准,自主组织招生考试、自主进行招生录取”,制定全新的高职人才培养方案,招收优秀中职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课程及技能衔接,避免课程重复,构成高、中职贯通一体课程模式,建立“专科+高级工”特色高职培养体制。
启动本科高职(技师)培养模式试点。在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进行“本科+技师”培养试点,招收优秀中职毕业生,制定以中职为基础、对接技师职业资格标准的全新人才培养方案,探索本科院校与技师学院合作培养机制。
6.开展“三创”拔尖人才培养。实施职业教育“三创”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推行导师制和项目式,形成创优、创新、创业“三创”拔尖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拔尖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各50名。
7.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实施职业教育“走出去”计划,搭建国际友好交流合作平台,引进国际先进职业教育课程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引进国际职业教育机构来常办学,拓展中外合作办班和出国留学规模,省级以上高水平职业学校均与国外建立校际合作关系,20%以上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二)创新职教办学体制
1.实行政府主导多元办学体制。坚持政府主导,以公办职业学校为主体,政府和部门通过经费、项目和统筹指导等多种途径,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扶持民办职业学校发展。深化公办职业学校运行机制改革,引入民办学校灵活办学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校企结合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2.推进校企一体化办学。健全常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政策措施,指导引企入校,确定校企合作示范企业、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基地。各职业学校优势专业至少有1家企业生产车间或研发机构建在校内,实行校企联合开展科技研发、项目孵化、产品生产、人才培养。50%的专业实行校企订单式合作教育,50%的项目课程和实训课程实行企业化运作。校内营造浓郁的先进企业文化氛围。评选一批校企一体化办学示范学校。
3.扩大集团化办学。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建立一批服务产业、有效运作的地方性、行业性职教集团,形成校企共同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人才培养过程的新体制。各职业学校均牵头建立1个以上优势专业的职教集团,参加3个以上地方性、行业性职教集团。全市建设1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其中5个达到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要求。建立以订单式和工学结合为主导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使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常州市职业教育订单式合作培养、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管理规范》。
4.实行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融通。扩大高职院社区教育功能,市区职业学校全部成为常州社区大学分校,纳入全市终身教育网络体系,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与社区学院、行业职业培训机构整合办学,形成县域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中心。实行学历职业教育与各类非学历培训并重,两者规模和人次比例达到1∶1,实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并举,拓展面向企业员工和返乡在乡农民的非全日制学历职业教育比重,形成面向社会、面向人人的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办学格局。
(三)创新职教管理体制
1.坚持政府统筹领导。健全常州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国家和省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发展举措,保持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保持在1∶1。实行职业学校面向来常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地就读学生招生,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政策。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督导检查制度,每年开展对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工作督查考核。落实对高技能人才的奖励政策,提高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建立对职业教育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局面。
2.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在常州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定期召开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听取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各部门共同重视关心支持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局面。各有关辖市、区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本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发展。
3.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扎口管理各类职业学校的管理体制。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承担各类职业学校管理工作,统筹高中等职业教育一体化管理,统筹和支持各类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人社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管理、职业资格准入、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技工院校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它部门协助管理职业教育。发挥行业协会在专业设置、人才预测、教学咨询、质量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作用。
4.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方案”,改革对职业学校的管理方式,运用市场引导和评价督导机制,进一步确立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招生、教育教学、人事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自主权,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岗位聘任制,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建立学校发展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机制、面向市场和校企合作的办学和管理体制,形成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学校文化和制度体系。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转变教学模式。推行任务式课程和项目课程,突出技能水平提高,动态完善教学内容,实训场所与工作场所接轨,营造真实或仿真教学环境,实行理实结合、做学一体教学模式。推进五年制高职与高级工、中职与中级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毕业生“双证”获得率不低于80%,鼓励学生科技创新,申报专利证书,获得“三证”。普及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开发综合实训课程辅导教学资源和实训模拟软件,覆盖主干专业课程,定期举办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争取在国家和省级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取得佳绩。
2.推行职教德育新模式。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方向,形成有效开展科学教育、人文教育、公民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职业道德和生态道德教育及职业规划指导的载体和形式,形成“一校一特”德育特色,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和“三星”评选,每年表彰“十大技能明星”“十大就业明星”“十大创业明星”,实施《常州市职业学校校园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评选一批优秀文化校园,50%职业学校创建成省级和谐校园。
3.形成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改革和整合课程,开发并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创新工作室和创业实践基地,建立创新创业大赛制度,每年开展创新作品展评、创业设计大赛,依托“常州市龙城学生创业科技孵化园”,成立常州市职业教育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立院校工作站,形成课程、实践、大赛、指导服务配套实施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各校建有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培养出一批成功创业典型。评选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学校。
4.健全技能大赛制度。按照“四覆盖,四促进”要求,实行校、辖市(区)、市各级技能大赛制度,每年举办全市各类职业学校参加的“技能竞赛月”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省赛,力争取得佳绩,促进办学模式改革、课程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教师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和职业学校加大对技能大赛的经费投入,建立对参加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生和指导教师及所在学校的表彰奖励制度,并在职称评审、评先奖优、就业推荐、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创新队伍建设机制
1.合理确定教师结构。根据学生规模核定各类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数,畅通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渠道,实行编制内特聘企业兼职教师办法,建立特聘兼职教师库,制定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实行教师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创业认证教师培训鉴定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培训鉴定50人,专业教师中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75%以上,获得技师、工程师以上资格或职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创业认证教师200人,职业学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达到20%以上,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保持在40%。企业兼职教师比例占20%。形成一批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
2.实施职业学校教师五级阶梯发展方案。健全职业学校职教新秀、职教能手、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职教名师五级阶梯发展方案,充分体现“双师型”能力要求,实行与普通教育并列设置、同等待遇,形成评审表彰奖励制度,促进教师加快专业发展。
3.实施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制度。健全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办法,每年开展成果申报和评审活动,对获奖成果给予经费奖励,推进10项成果转化,促进教师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开展产学研活动,服务专业建设和技能教学及企业技术创新需要。
4.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工程。坚持师德建设、学历提升和能力发展并举,专业教师每三年、公共基础教师每五年轮训一遍,健全教师到企业锻炼制度,选择一批先进企业确定为教师实践基地,将企业实践经历纳入职称和各类职教评审考核内容。实行职业教育名教师工作室制度,与普通教育并行评选,同等待遇,全市职教名师工作室扩大到20个。每年选派30名优秀教师出国培训。通过技能大赛,培养一批技能大师, 50%以上专业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创新工作室,培养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发挥其引领和指导作用,给予特级教师同等待遇。
5.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职业学校校长研讨班制度,组织校长和管理者赴国(境)外接受专题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办学方向的培训学习,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先进理念和开拓精神的领军校长人才,评选职业学校名校长,逐步形成职业教育家治校的局面。
(六)创新考试招生制度
1.进行科学人才观引导。加强升学指导教育,合理引导学生通过职业教育寻求职业生涯和人生最佳发展。积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职业学校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职业学校办学成果,加强技能大赛、创新大赛、“三星”、单招本科等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和吸引力,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2.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范围。面向所有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招生,积极面向苏北和西部合作办学,面向普通高中学生、退役士兵、来常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地就读学生招生,开展面向企业员工和返乡在乡农民的非全日制中职学历职业教育。
3.健全职业学校注册招生制度。实行政府统筹,面向社会自主开放式招生办法,即学生及其家长与职业学校面对面双向选择登记录取,继续调整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普通高中不扩招扩班,职业学校招生不受计划限制,鼓励扩大招生。推进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规范化,规范招生程序和招生行为, 停止非学历培训机构招生举办学历职业教育。
(七)创新质量评价制度
1.建立职业学校办学绩效评价制度。建立教学质量检查和反馈制度,健全以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学校发展综合督导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引进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中介机构等社会化绩效评估手段,将学生全面素质、职业能力、技能竞赛成绩、就业创业水平、社会培训、服务社会、社会影响等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绩效的重要内容。
2.推行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办法。规范专业大类指导性教学方案执行和规划教材、示范教材使用,审定校本教材开发使用,健全实施性教学计划审定制度。制定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对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检查和技能抽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3.完善职业学校教育质量自我监控体系建设。各职业学校建立教育质量监控制度和校长、系部或专业负责人随堂听课制度,建立由校长挂帅、相关教师代表参加的学校教育质量监控委员会,并吸引社会和企业人员参与,建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督导部门,各系部或专业建立教学过程督查制度,形成学校教育质量监控督导体系和有效运作机制。建立校内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实施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管理。开展学生就业满意度、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测评。
(八)创新经费保障机制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现行标准,按时拨付并逐年提高,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增长保障机制。落实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市、辖市(区)政府统筹职工工资总额的0.5%部分,全额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示范性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实训基地建设及师资培训、兼职教师聘用,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创业基金和师生创新基金,设立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和特聘兼职教师专项补助经费。继续实施农村实事工程职业教育项目,落实补助奖励经费。按区域隶属范围积极化解公办职业学校基本建设债务。
四、保障措施
1.坚持政府统筹。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作为我市“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重点工程,加大各级政府对实验区建设的领导和统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经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实验区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落实创建专项经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有关辖市(区)成立相应机构。
2.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实验区建设信息反馈和分析处理机制,加强推进工作检查调研,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总结推广新鲜经验,适时召开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指导工作开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关辖市(区)政府加强对本地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工作的领导和督查。
3.实行考核评价。建立对有关辖市(区)、部门和职业学校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制,将实验区建设任务纳入对有关辖市(区)、部门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对创新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辖市(区)、部门和职业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学校优先安排建设项目。
4.设立专项经费。设立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专项经费,支持和奖励实验区建设有关实施项目推进。
五、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1年6-7月)
(1)召开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推进会,成立常州市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实验区领导小组),市实验区领导小组制定《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任务分解表》、《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评估督导指标体系》。
(2)有关辖市(区)政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本地贯彻《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实施办法,于7月10日前报市政府审核,市政府与有关辖市(区)政府签定备忘录,辖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3)各职业学校制定贯彻《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市区职业学校于7月10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与职业学校签定备忘录,职业学校组织实施。
2.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5年8月)
(1)建立年度报告和督查制度。有关辖市(区)政府、各职业学校每年于12月底前向市实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实验区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市实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校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将实验区建设情况作为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每年督政、督教、督学的主要内容。
(2)开展中期评估。2013年,市实验区领导小组召开建设工作中期评估工作会议,对各地各校开展中期评估,总结梳理达成情况,分析存在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3.总结阶段(2015年8-12月)
(1)开展总结性评估。市实验区领导小组召开建设工作总结性评估工作会议,开展总结性自评,形成总结性自评报告。
(2)接受省对实验区建设达成情况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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